这坐位于东沧国西北端的军事重城,是东沧人族的第一道防地,固执的耸峙于此已经数百年,始终担负着制止妖兽族入侵的首要任务。四向的铁制城墙披发着乌黑的光芒,其上更充满着很多暗玄色的小点,那是干枯或未干枯的鲜血。

一周时候转眼即逝,这一天,渭城莫名的俄然热烈了起来,万人空巷,人们的情感前所未有的昂扬。

血光迸溅,这头王者级闪电鸟的无头尸身有力坠落,吴笛则是最后一次借力,稳稳的落到岩壁上的巢穴当中,一个不剩的将三个小孩脑袋大小的闪电鸟蛋放动手中的挎蓝中。

足有人手臂长的大鸡腿,那是八珍鸡王的鸡腿;闪动着亮玄色采的庞大熊掌,那是黑熊王的熊掌;披发着七彩光芒,精气兴旺的鹿脯,那是七彩鹿王最精华的部分,别的另有更精华的、一米多长的鞭状物横呈在一旁;水缸中奄奄一息的金色鳝鱼那是金鳝王……

吴笛,身着一件简朴的小褂,脚上踢踏着一双便宜的人字拖鞋,,臂弯里挎着一个菜篮子,脸上始终是那副死鱼眼的模样,令人不太情愿去靠近。

“你说,这会不会就是本年经常在城外呈现的阿谁白衣高人做的呢?”

金光巢穴当中,庞大的金色闪电鸟本能的预感到伤害,羽翼上电火花闪动不断。

沿着林间的小道走了约有非常钟时候,吴笛的面前呈现一面矗立的岩壁。

昨夜,渭城有雨。

“看来是时候更新一下菜谱,尝试一些新菜了。”吴笛如是想道。

“题目到底出在甚么处所呢?我的厨艺真有这么差吗?不会啊,我的手应当不会那么‘臭’才对啊。”吴笛自言自语道。

丢下两根黄瓜的钱后,吴笛挎着菜篮子飞普通的向着城外跑去,速率快到顶点,四周的人们只感觉暴风劈面而来,吹得他们摇摇摆晃,几乎跌倒。

“可不是吗?我奉告你,昨儿个我家那口儿也是去了的,他跟我说啊,那些妖兽全都是被人一拳打死的,并且妖晶竟然也一个很多。”

脾气暴躁的卖菜大妈明天破天荒的不恼,正与中间的卖肉大妈聊得正嗨。

更年期大妈们的八卦话语永久是说不尽的,吴笛在摊子前站了非常钟,也听了非常钟。对于两人丁中的白衣高人,吴笛总感受是在说他。不过,阿谁甚么披风就不对了,那明显是他的红色围裙,另有帽子也是最标准的厨师帽。

……

目送着丁雪晴三人远去,吴笛的目光落在三人的餐盘当中。对于两个大男人的餐盘,吴笛当然是直接略过,甩刀,将丁雪晴盘中的大号鸡腿肉切下一小块,塞入口中,闭眼,细细的咀嚼起来。

视野在岩壁各处扫了几扫,吴笛盯住了岩壁上段阿谁披发着灿烂金光的鸟巢。

城中一片欢愉的氛围。

未几时,待得吴笛停下身形,他已经呈现在茫茫的山林当中,间隔渭城已经有百八十里的间隔。

随便在山林间迈步而行,草丛中,窸窣声不竭,山林中的强大妖兽纷繁盯住了吴笛这个看似没有涓滴气力的大肥羊。

‘唳’闪电鸟振翅而飞,一眼便是发明了吴笛,双翼微闪,‘咔嚓’一道手臂粗细的金色闪电向吴笛落去,打的他一个踉跄,却也仅限于此。

……

从昨夜至今早的淅淅沥沥雨点洗涮掉铁质围墙上已经积累了近一月的腥血,为城中的人们带来了新奇的气味,氛围中异化着的泥土与青草的香气仿佛使得人们的表情也是变好了很多。

又站了五分钟以后,吴笛抓起了两根粗细大小合适的黄瓜,别曲解,买黄瓜可不是为了自用或者他用,吴笛只是想做试做一道名菜‘青龙卧雪’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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