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剑雷!
于剑雷一字一句掷地有声。
这些队员的身上,都带有岑岭的气质,于剑雷一眼便能够嗅出味道来。
咔。
猎鹰大队乃是滇省军区的拳头军队。
幸亏过剑雷并没有逼他们决定的意义,他朝元朗等几人摆摆手道:“你们让开些,这货让我来清算。”
特别是猎鹰大队,跟岑岭跟的久了。
胡兴华惊骇了,他连退几步道:“我爸是军区参谋,我妈是巫族首级,你再敢往前一步信不信我杀你百口!”
甲士乃国之利器。
相互对视几眼后。
“呃!”
胡兴华的胳膊以极其扭曲的角度,又被他安了上去。
元朗神采微变:“大校,他的身份特别,您悠着点。”
男人瞅了一眼,当场生硬。
但转眼之间,却以来到胡兴华的身前。
四人同时神采剧变。
让于剑雷心中一阵冷寒。
何去何从,好难选啊!
于剑雷当年曾同岑岭一起在某特种基地练习过,两人结下了深厚交谊,即便平时可贵一见。
一个是他们队长的至好,也是他们崇拜过的偶像。
猎鹰大队队长岑岭,更是一代传怪杰物。
不管犯不犯规律,他都要必须好好管管。
他往前猛的迈了一步,这一步看着很近。
元朗汗颜,他踌躇了一下,低声解释道:“陈述大校,甲士以从命号令为本分,我们接到下级的就是服从胡兴华的号令,我们也是不得已而为之。”
他十六岁退役,在军队中揭示出不凡的才调,善于统统战役技术,并且还是一名了不起的技击妙手,传闻三年前已经胜利练成内劲,成为了名副实在的内劲武者。
但是却呈现在这类场合,成为胡兴华私家寻仇的帮手。
他神采剧变,喝道:“你干甚么!元朗!你们还不拦着他!”
于剑雷又号令着说,要找他的父亲聊聊。
他站出来,瞪眼着四人喝道:“猎鹰大队甚么时候成了私家的打手了!”
元朗等人无动于衷。
这是真正在疆场上熬炼过,尸身堆里爬出来过,才气具有的气势。
胡兴华身上的毛孔便蓦地竖了起来。
说着,他抬高声音:“胡参谋也就是胡兴华的父亲。”
盖因他们的队长岑岭同于剑雷的友情极好,提起于剑雷天然是赞不断口。
于剑雷蹙眉:“你们的下级是谁?岑岭?他如何会下这类不负任务的号令!”
元朗等几人看看胡兴华,又看看于剑雷摆布难堪。
说罢,他朝胡兴华走去。
一名身材略高的男人站到最前,他高低核阅于剑雷半天,喝问道:“你是谁!如何晓得我们的身份!”
于剑雷的声音不小。
他喝道:“混闹!参谋就能胡来了?这事儿我没碰到也就算了,既然碰到了我就要好好管管。你们待会儿带我去一趟滇省军区,我要找胡参谋好好聊聊。”
元朗望着于剑雷的目光中,带着三分畏敬三分持重,剩下的四分满是敬佩。
岑岭曾亲口对他们如许说:“我同于剑雷比,能比他强的也只要工夫。不管胆识、策画,还是团队作战的技战术,于剑雷都远胜于我。他带的特种大队,也就是根底差了点,论打硬仗的气力,毫不比我们猎鹰大队差。”
男人朝于剑雷敬了个礼,朗声道:“兵士元朗,见过大校!”
怪不得!
狠恶的惊骇感,让他如坠天国。
仅次于神龙小组和中原利剑。
“明天我不想开杀戒,废你一条胳膊以示惩戒。但愿你好自为之,再敢在理取闹,动用国度利器,就没有本日这么简朴了!”
“放开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