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好妹子,我此生绝不负你![第1页/共3页]

他们快马加鞭,一起疾走,半白天,又跑出五十余里。

这场战役终究固然以和局结束,但是梁军的痛苦却远胜金军:打掉无数赋税兵马,还把梁王和明教教主打丢了!

方百花点头道:“非也。狼和雕,就不怕这药末,明教厉代高人研习百年,也节制不了这两种植物。”

“好妹子,我武松,此生决不负你!”捡回一条命的武松,的确对这个蒙着面纱的女人爱到了极限!

二人又拣偏僻巷子逃了几天,路遇少队敌兵,一举歼之。有一次路遇大队金兵,所幸火线有个猎场,养着二十多只大狼狗,方百花以明教独门秘药驱众狗咬人脖颈,再共同毒针,毒钉,倒也杀翻了这堆金兵。只是有几个金兵逃窜,还大声叫唤着:“快去叫来大队人马!”二人惶恐之极,骑上马一起疾走,追了好久,方百花才得以暗器击杀之。

二人转了一圈,很轻松的把陈府的环境摸清了,又很轻松的避过了老仆人等人的眼线顺走了一百两银子,以及熟鸡一对儿,熟牛肉十来斤,跳墙离了陈府。

这些名医还算有点道行,别的他们也充足荣幸,多亏大元帅中箭的处所不是致命伤,及时刮毒,再内服秘制解毒丸,外敷驱毒药,总算保住了性命。不过,也留下毕生难愈的后遗症。

金国将士的前程算个屁!大金国事胜是败算个屁!这些哪有老子的屁股值钱!当年如果没有老子,能灭掉大宋吗?

“喝吧!”方百花忍着痛,把血滴进武松的喉咙里。

方百花又吹了几声极其稠浊的口哨,马群遭到鼓励,来回奔驰,狠命的往他们的仆人身上踩踏,不幸金国马队,筋骨尽断,一时没能死透的,二人敏捷补刀,一一了帐。

“我渴……我……我要喝水。”武松终究眨了下微闭的双目,却如何也睁不开,茫然道:“我的喉咙像火在烧……我要喝水……我要渴死了……”

他的嘴唇干裂,两眼深陷,再无昔日打虎豪杰的神采。

“妹子,快,不管如何也得走出戈壁滩!不然我们都得死!”

梁军饱餐一顿,萧嘉穗命令班师。临行前,他对时迁道:“一有动静,当即通传!”

他建议了高烧,还开端说胡话。

时迁点头道:“卑职领命!”

“站住!”

此时粘没喝大元帅已经退兵了。

“你终究醒了。”方百花微微一笑,再也支撑不住,晕了畴昔。

“反了!反了!杀了他们!”

二人割了马腿,持续步行。

他在方百花怀里睡熟了,睡梦中仍在狠恶的咳嗽。

在战役过程中,二人的食品和水全数丢失,他们奔出半日以火线才发觉,也不敢转头去找。

一声暴喝从南面传来,打断了二人的欣喜。

此时的武松正和方百花来到溪边饮水,喝完水,武松痛痛快快洗了把脸,这时一队金国贩子也来溪边饮水。

武松便假借买皮货之机扣问前去蒙古和大金国上京皇城的途径,那贩子见他脱手风雅,并且还不还价还价,便简朴给他们绘了一张图。

那张丹青了个大圈,表示大师现在地点的位置,大圈西边是个戈壁滩(用三角代替),再往西边,又绘了三个偏僻的市镇,只要过了这三个处所,前面便是连绵百里的塔塔尔大草原了,而那边直通蒙古。而大金国上京皇城(图顶用风雅块代替)则在北方,它的中间满是大城(图顶用小方块代替,密密麻麻的一大堆方块)。

此时本是天寒之时,白日的戈壁滩上却有着一股令人生厌的干热。

当他展开眼睛,看到身边阿谁肥胖之极的女孩子一脸怠倦的哈腰蹲在那给本身吮血,这个铁男人的眼泪唰的一下就流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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