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九十章 香帅与过神[第1页/共2页]

看到这里,几位儒生仿佛身临其境,竟然忍不住叫了起来,拿走别人东西以后就乘月色归去,只留下一缕暗香……

世人向来就没有见过如许的小说,配角一出场就镇住了全场,这只能说,比起金庸以及其他小说家,古龙的笔下配角太会装逼了。

这感受,真是太好了!

就在其别人都在设想香帅踏月留香的景象时,他倒是猛地一拍身前的桌子。吓了其别人一跳。

“没错,想不到世上竟有此等人物,真想亲眼一见他的风采啊!”

此人乃是一个盗墓者,前段时候,闹的沸沸扬扬的西郊皇陵被盗一案恰是被他挑起来的。

这一刻。不晓得有多少在看此书的人被楚留香的出场给佩服了,更是承认了他盗帅的外号。

就在这时,酒馆的大门俄然被踹开,一群褐色直身,白皮靴,尖帽浑身带着阴狠之气的人就闯了出去。

唐先生?

“该死,又让他跑了。”见状,丁高翰咬牙切齿隧道。

要说大半年之前,或许还没有人会晓得东厂是个甚么玩意,但自从小说《龙门堆栈》火遍大江南北以后,不晓得当今赵皇抽了甚么风,竟然也让离火宮的寺人总管李良建立起了东厂这个构造。

“嘿,你们说,这唐先生与林小学士名字中都带一个虎字,又都是写小说的,究竟谁写的更好?”

看看人家楚留香,带着一艘精美非常的浑天五行神舰,可飞天可入水,(呃,原文本是大船,但因为林虎的某些特别的癖好,硬是被他改成了比来新动手的座驾)再带着两个能文能武的标致妹纸,这萧洒的糊口,的确就是神仙过的日子。

酒馆一片嗡嗡声,世人如何也想不到之前那其貌不扬的瘦子,竟然会是大名鼎鼎的钻地鼠。

当然,这个天下的人固然不晓得甚么是装逼,但毫无疑问的是,他们是真的被楚留香现在的风韵给征服了。

装逼这类事情,非论是在哪一个天下都是存在的,但是普通环境下,装逼装的好,会让人恋慕妒忌,装的不好,便是格外的恶感,而像楚留香如许装的这么有风格,令民气生敬佩的,←,还真是世所罕见。

公子伴花失美,盗帅踏月留香!

“那另有说,当然是唐先生写的好了,宁采臣那几个配角我就不说了,这楚留香固然不错,但还能比我过神强?”

“哼,不管如何样,过神在我心中无人能比。”

固然此东厂非彼东厂,但其名声倒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在这大半年中死在东厂番子手中,建立在无数武者之上的赫赫凶名能让无数报酬之胆怯。

盗帅,香帅,这是世人对楚留香的称呼,这可比那甚么妙手空空要强的不晓得多少倍。

《楚留香传奇》第一回白玉美人中,楚留香凭着才干偷走白玉观音以后,不想和金伴花会面,便留下了一张有着郁金香气的短签,这恰是短签上写的话。

“大大人,我也不晓得那钻地鼠的土遁之法竟然能穿破禁制,不过放心,他跑不了多远。”

“大胆,拿下他!”

“好,好一个盗帅,真是太帅了!”

看着灰衣瘦子那一幅义愤填膺的模样,在场的世人都是一愣,但很快。他们听着瘦子说出的话,又像是想到了甚么,比来那事传的沸沸扬扬的,该不会和他有关吧?

钻地鼠乃是何人?

“哇!”

“砰砰砰!”

“哈哈哈,钻地鼠,果然是好胆色,竟然还敢跑到离都。你身上那股子尸臭味隔十里都能稳获得,看来真是天意要让我丁高翰立下大功呐。”

但《楚留香传奇》但是有八个系列的,如果第一个系列打不赢,他就再上第二个系列《大戈壁》,就不信了,《楚留香传奇》八系列全出,还赢不了一个小小的《捕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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