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69章 好胜心作祟[第2页/共3页]

一天下来,也就只要早晨的这个时候,都会内里才算是略微清冷了一点。

街面上没有多少人,马路也比较狭小,路面坑坑洼洼的另有很多积水在内里,比拟前面繁华的草帽大街,这里还真是差的很多,的确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这才想起来,因为这两天事情量太大,统统警察的精力都非常怠倦,以是他建议木局长将统统人都配枪全数收回,明天来了在领归去,就是怕出不测。

面对这类环境,丁凡最后还是感觉,案件的调查先到这里做一点停歇,统统人都回家歇息一下,明天一早,案情阐发会,但愿不会在像上一次一样,将集会开的稀碎就好。

白日太阳高照,浓烈的阳光几近是烘烤着大地,温度偶然高的都叫人思疑人生,特别是看到面前扭曲的氛围,高低颤抖着,仿佛空间都要被熔化了一样。

这里刚好就是一个新城区和老城区的交界位置,丁凡走在路口的时候还望那边看了一眼,别说老城区这个时候还挺热烈的。

幸亏丁凡身材本质不错,追上这个小子道是不成题目,谁晓得这个小子仿佛是早就有所筹办,在半路上提早筹办了一辆车,当丁凡看到这辆车的时候,他想追上去已经来不及了。

起码在跑步这一项上,能跟丁凡比拟的人本身就未几,能跑这么长时候实在未几见。

丁凡本年也差未几三十岁了,固然看上去还是挺年青的,可究竟上这个年纪在平凡人家里,孩子都已经打酱油了。

莫非说,明天运气就这么好?

丁凡将办公室内里的统统质料都清算了一下以后,这才从警局内里走了出来。

当然闲谈的内容就跟这个案子没有甚么干系了,毕竟这个案子一提起来,任何人都会倒胃口。

这个气候,已经热的人恨不得不穿衣服了,竟然另有人将满身高低都包裹的这么严实,莫非就不怕给本身悟出痱子来吗?

都会中的霓虹灯也逐步开端上班了,各色百般闪动着分歧的光芒,路边一拍整齐的路灯寂静的耸峙在街道两旁,如同尖兵普通。

两人在街口分道扬镳,一个回家,别的一个往接待所走去。

独一可惜的一点,就是丁凡当时的好胜心太强,不然这会儿他恐怕已经被本身拿下了!

早晨七点,这是全部柳州最为舒畅的一个时候了。

至于街面上有多少人,这一点就没有甚么比如较了,前一小我隐士海,后一个寥寥无几。

不过这一起上跑下来,也不是完整没有一点线索留下来的,起码方才前面的阿谁小子跑了一起,仿佛是感觉雨衣有点停滞,被他顺手丢在了路边。

小徒工还一脸茫然的不知所措,也不晓得方才都产生了甚么,这会儿只是感觉丁凡跑的好快呀,一转眼的时候,已经不见人影了!

就是不晓得这件雨衣内里会不会有点甚么东西存在,但起码会有他的指纹留在上面。

这罗队长本年已经三十多的人了,谁能想到他竟然还是一个单身汉那?

实在不但是小徒工没想到,就连丁凡都没有想到,前面这个穿戴一身雨衣的人,跑起来仿佛都要飞起来了,也不晓得从那里冒出来的?

如果运气好的话,这件雨衣上面除了指纹以外,有能够还会有点不测的欣喜在内里。

在看这小我的手上,这时候仿佛正拖着一个玄色的袋子,有点吃力的往前走着,顿时叫丁凡想起了之前红梅剃头店的小徒工曾经说过,他当时看到了一小我,身上穿了一身玄色的雨衣,头上还带着帽子,满身高低讳饰的一点不漏。

顺着街道往内里走去,筹算看看最早发明尸身的处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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