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德的沉默,换来了项羽的一声感喟,“但愿,下辈子你不要打中原的主张。”
飞镖无声无息,恰是黑暗中杀人的利器。
唐世杰四十多岁的年纪,微胖,边幅浅显,小眼睛颀长而有光,这是一个很有城府很能哑忍的一小我。
现在的唐世杰,舒畅的靠在沙发上,一边一个搂着两个金发女郎,左边的女郎为他拿着雪茄,右边的为他端着酒杯。
唐世杰左拥右抱,推杯换盏,已经有些含混了,他很享用现在这类感受,在此之前他是某军区秘密处秘书,每天按部就班的上班放工,糊口无聊又无趣,并且每次上班放工都要搜身查抄,还要按期测谎,底子没有涓滴的私家空间。
上班无聊沉闷,回家驱逐他的就是窝囊气,如许的糊口逼的他发疯,因而便有了一个打算,为了这个打算,他哑忍了三年,策划流亡线路,想方设法摸清楚狼群特战队的作战规律,联络外洋买家,当统统筹办伏贴,差的只要一个谍报。
罗德感遭到不对劲,一把躲过手机,他的神采一样变得格外的丢脸,“龙魂,龙战之魂,竟然是他!FXXK!唐世杰,你到底偷了甚么谍报?中原派出的,是龙魂!”
在项羽埋伏地点的五十米处,有一个乌黑的树洞,从树洞出来,却别有洞天。
这些,他都忍了,让他没法忍耐的是每次回到家,获得的不是老婆的嘘寒问暖,而是冷眼以对,骂他没本领,跟着他倒了八辈子血霉。
中缅边疆,野人山深处。
面对灭亡,有几小我能冷视?杀人如麻的罗德,也不例外。
正在他无穷胡想着此后的美好糊口时,他的手机震惊了一下,是一条短信,“你的命另有非常钟,龙魂。”
丛林狼雇佣军,在佣兵界排名第十八,其成员无一不是各国退役的特种兵,不管作战才气还是作战经历,都是天下顶级,难怪罗德这么的有自傲。
没有粉饰脚步声,他刚入树洞便引发了罗德等人的警悟,顿时在黑暗中,一道道枪弹化作火箭,如流星般射来。
“丛林狼,今后这个天下上,将没有这个名字。”项羽的嘴角,闪现出一抹冰冷的杀意,从那具尸身上抽出军刺,毫不断留的钻进树洞。
罗德点头,“没有人晓得龙魂是谁,见过他的人全数死光了,曾经有中东国度情愿花一亿美金买龙魂的一张照片,都没能胜利。”
话音未落,一只飞镖如电光般射出,罗德的枪方才举起来,飞镖已然洞穿了他的眉心,射在他前面的墙上。
“唐,你能冲破狼群特战队的封闭,安然逃出中原,真是短长,我罗德佩服!”一个满脸络腮髯毛体型彪悍的本国人,操着糟糕的中原语,对唐世杰竖起了拇指,另一只手举起了酒杯。
一分钟之前还枪声震天的场面,瞬息间变得落针可闻,唯有一道短促的喘气声,那是唐世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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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岗哨,杀死他们,项羽仅仅用了不到一分钟的时候。
终究,他等来了这个机遇,偷到了一份绝密的谍报,联络上罗德,遵循设定好的线路,避开狼群的追捕,逃到了这里。
“罗德先生,如果不是你的帮忙,我已经死在边疆了,这个情,我记着了!”接过酒杯,朝罗德举起,一饮而尽。
此时树洞下地底的奥妙基地内,正停止着一场昌大的欢迎宴会,而配角唐世杰,便是项羽此行暗害的目标人物。
尤里道:“龙魂到底是谁?”
野人山毒瘴满盈,毒虫残虐,这里被称为“妖怪居住的处所”,除了原始部落的蛮横族群,可谓人迹罕至,不过对那些十恶不赦的人来讲,这里倒是最好的避风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