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莎倒没有乱,神采也没有变,只是大师都看着阿云苏,她感觉无趣,便主动出了场。
尉迟不易不知不觉已经喝完了两杯果酒,她托着下巴,眯着眼睛看着场子里的男女,嘴角浮着微微的笑意,本来蓝霁华喜好是阿云苏,刚好,她也感觉阿云苏很好,如果让阿云苏当皇后,她会很欢畅。
她的舞姿不张扬,也不含蓄,心随舞动,自但是然,从指尖到手腕,从小臂到大臂,她就象没有骨头的人,软得不成思议,吸引了统统人的目光,这此中天然也包含蓝霁华,他仿佛被阿云苏迷住了,眼睛都看直了,转到她身边后便没有再分开。
尉迟不易端着果酒小口小口的喝着,心想:本来蓝霁华在女人面前,是这副得性啊!跟一只花胡蝶似的,采了这朵花,又去采那朵花。她之前竟然还思疑他有龙阳之癖,明显就是个调情妙手嘛。
蓝霁华共同着她们,不偏不倚,一会跟古丽娅跳,一会跟那莎跳,谁也不萧瑟。
阿云苏听了蓝霁华的先容,恍然大悟,怪不得那么白,本来是东越人。她对尉迟不易笑了笑,尉迟不易规矩的点头行礼。
她不是喜好争抢的脾气,但来的时侯,阿爹嘱吩她,任何事都不能掉队,她代表着全部岜木部落,不能丢族人的脸。
她抱着被子喃喃道:“阿云苏,我选……阿云苏……当皇后……”
她问过康岩龙,为甚么南原人这么喜好跳舞,在宫里,宫女和侍从闲下来就跳,在宫外的广场上,只要有人吹葫芦丝,立马就有女人或小伙跳起来。康岩龙说,歌舞是南原人的魂,南原人能够不用饭,但不能不跳舞,从古至今,就这么一代一代传下来的。女人用舞姿征服男人,男人看到喜好的女人,也会跳舞,向她揭示本身。每年的花翎节,便是年青男女用跳舞求爱的机遇。
垂垂的,舞姬们也都停了下来,场上只剩下蓝霁华和阿云苏,他们非常有默契,蓝霁华化成一棵大树,阿云苏化成藤蔓缠绕着他,蓝霁华雄鹰展翅高飞,阿云苏便化成另一只雄鹰追跟着他,蓝霁华是敏捷的豹子,阿云苏便化为温驯的驯鹿,引着他追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