邦尼特从约翰手中拿过烤鱼,不管约翰的目光自顾自的吃了起来:“哦。朋友感谢了,我正饿着呢……恩,我们不去英格兰,我们去巴巴多斯,我的故乡。”

海员用手指了指营火方向:“刚才我们杀鱼的时候,在鱼肚子里发明的。我们猜想这四周能够另有其他没发明的宝藏,如果不是在这些小岛上,就是还是沉眠在海底。”说着,海员看向邦尼特:“老迈,我们会在这些小岛上停靠多久?”

听到这,那些海员们也跟着喝彩起来。

“你不是英国人吗?”约翰看着邦尼特,想到之前他所说的话,问道。

邦尼特看着货船:“在巴巴多斯也会有贩子到那里收买,不过比起白沙糖,烟草的利润更高,以是我甘心拿着白沙糖到哈瓦那换来烟草,再将烟草卖给那些收货商,一来一回就多了两倍利润。何况此次另有你的那些货色。”说着指了指约翰的船。约翰拿起酒瓶喝了一口:“那些现在是你的了。”“甚么?”邦尼特一下没反应过来,问。约翰往海盗船瞟了一眼:“那些货色,现在是你的了。”“好吧好吧,我的了。”邦尼特耸耸肩:“不过我不是还没有把钱交给你不是吗?”“那也是你的。”

一天,约翰在瞭望台上瞥见了一个群岛,这个群岛数量浩繁,随便漫衍在大海上。邦尼特与约翰筹议了一下,决定到这个群岛上修整两天,找一找有没有能够打猎的植物弥补食品;当然如果能发明淡水的话当然最好了,如许还能够弥补船只上的淡水。

站起家,约翰一手拿起一瓶朗姆酒,一手将插在营火中间的烤鱼拔出,走向坐在一边的邦尼特,挨着他坐下:“邦尼特,我们的目标地在哪?到英格兰吗?”

有海员看着邦尼特和约翰走了过来,挥动手上的东西说:“老板!约翰老迈!有火伴在海里发明了这个。”说着,他走了过来将手中的东西交给邦尼特。邦尼特接过海员递过来的东西,一看,本来是一条镶嵌着红宝石的金项链。

因为约翰将这艘海盗船俘获,与邦尼特的商船构成了舰队,这便让一些本来打着邦尼特主张的海盗撤退了——谁也不晓得一个能够俘获海盗船的商队究竟有多少气力,何况在炮击上,本身也不是非常占上风。

邦尼特惊奇的看着这条金项链,现在邦尼特就能从上面发明一些血迹,上面还披发着一丝鱼腥味。看到这,邦尼特问:“你们这是从那里来的?这条项链可不便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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