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余只野兔子惶恐失措的蹿了出来,四周乱跳。
面对一头成年棕熊时所感遭到的庞大打击感,直接让秦镇大脑空缺。
陈数不愧是老猎人,又上过疆场,反应极快。
“哼,老子的箭术不错吧!”他夸耀似的朝秦镇和李憨看去。
“叔,这林子里有野猪吗?”秦镇来了兴趣。
“兔子皮值几个钱?上个月县城里来人收野猪,一头给十几两银子呢!”陈数也凑了上来,止不住的盯着秦镇手中的木疙瘩看,明显非常猎奇。
秦镇对陈数的体味未几,只晓得他是村里独一的猎户。
秦镇这时走畴昔将野兔子捡起来,绑着耳朵吊在腰上。
听人说,仿佛当过兵。
只听一声熊啸响彻山野,一头玄色的庞然大物突破树林扑了出来!
秦镇灵敏的认识到了一丝不对劲。
“陈叔,你真的当过兵吗?”李憨一脸猜疑。
稍高一些的李憨就没有这么好运了,固然陈数也拉了他一把,但熊掌还是在他的脑门上带出数道血印,刮下了大片毛发。
这和前次他来打猎的环境,截然分歧。
“不对。”
“镇儿你真短长,照如许下去,用不了多久就能凑够税钱了!”李憨的眼睛里写满了佩服。
既然野猪这么值钱,为何不搏一搏,单车变摩托?
他就看到秦镇随便拨弄一下阿谁木疙瘩,一头兔子就到手。
陈数看了看箭矢,又看了看兔子身上那根较着短了一截的粗糙木箭,只觉脸上火辣辣的烧。
“标兵箭术如何这么差?”秦镇愣住了。
“你小子!”陈数是越看秦镇越喜好,懂事的人谁不喜好?他将木弩还了归去,摇着头道:“这东西准度不错,但力度差点,怕是射不穿野猪的皮。”
在这个没有抗毒血清的天下,挨上一口,今儿早晨全村就得吃席。
但看着瘦的脸颊都凸起出来的陈数,他还是冷静的将话咽进了肚子里。
说话间陈数取出匕首,往脚下的落叶堆里一插,一条八十公分长的长虫就被钳了出来,锋利的獠牙放射着毒液。
“有木弩能行吗?”
饶是秦镇,现在都僵在原地,不知所措。
“我头没了,我头没了!”
“陈叔,你这么短长,如何平时都不见你抓猎物返来啊?”李憨收回了灵魂诘责:“我前几天都看到你吃观音土呢!”
三人一阵忙活,不但陈数抓了一篓,就连笨手笨脚的李憨也逮了两只,笑的那叫一个光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