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二章 沈泽心事(二更)[第1页/共2页]

沈泽饮了一口酒,豪气的答复道:“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

李世民一听,蹭的一下从大石头上站起来,“但是我们不在其位,如何谋其政?治国平天下,也得有国有天下。”

那年恰是九九重阳,全部晋阳的菊花都开了,一根一根的,像是龙须,张牙舞爪的尽情开释着。

李世民哈哈一笑,“哥哥说的那里话,世民就只要这么一个长处了。我在范阳端赖你照拂,此番来了范阳,又恰赶上重阳,我怎能不尽地主之谊,带你游山玩水的。我们谁跟谁啊,你都与我阿姐订婚了,就是我将来姐夫了。”

两人对视一笑,纷繁脱力了,往那大青石上一躺,以猛虎为枕,持续喝酒吃肉起来。

李子期紧紧地握着十八娘的手,拉着她一道坐在了小桌子旁,听沈泽揭开一段尘封多年的旧事。

那肉风味绝佳,很有嚼劲,连一贯爱洁重视仪姿的沈泽,都不由得用手抓了,大口大口的吃起来。

沈泽背上惊出一声盗汗,阿谁猎户说的竟然是真的,这山里头当真有老虎,约莫是他们带来的肉太香,将那老虎引出来了。

却见那李世民手握长剑,嘴巴抿得紧紧的,一脸严厉!见那老虎扑来,大吼一声,劈面刺去,然后就势往那大虫的肚子下一钻,长剑顺着那大虫的肚子,直直的划拉了下去,几乎将它开肠破肚,喷了满脸的血。

“子期,你和十八娘都坐过来吧,我要给你们讲一段很长的旧事。今后我们沈李两家要共镶大肆,有甚么想晓得的,本日一次说清楚,切莫生了嫌隙。”

李世民抚掌大笑,然后从本身脖子上取下一个玉佩,挂在了沈泽的脖子上,两人三次击掌,“以此为誓,永不相忘。”

在一处弯弯的山道上,两个穿戴锦缎,腰悬佩剑的少年,头插茱萸,一步一步的往那山顶爬去。

小公子一听,不怒反笑,从兜里头舀出了一串钱,往那猎户怀中一扔,“拿去沽酒喝!”

李世民摆了摆手,“他日他日,这是我姐夫送的聘礼,我得赶去送给我阿姐呐!”

没有国,没有天下,我们一起造出一个来,不就有了吗?

沈泽对劲的点了点头,如果沈耀甚么都不问,就傻愣愣的去做,那他当真就太绝望了。

沈泽在一旁听着,裂开嘴笑了。

两人对视一眼,两眼亮晶晶的,内心眼里,满是默契!

两个少年,越说越是投机,也不晓得是遇知音,冲动的,还是喝酒上了头,那脸红扑扑的,竟然有了几分醉意。

“炀帝暴政,百姓堕入水深炽热当中,也不晓得这类苦日子甚么时候到头。我们这一起从范阳而来,当真是民不聊生,百姓们食不充饥,只能卖儿卖女,我们这是中原要地,尚还好些。那些南蛮北疆,还不晓得如何凄苦,听闻都有吃人之事啦!当真是做孽!”

恰是少年时,指导江山,激扬笔墨!感觉本身就是一个盖世豪杰,无所不能。

两个少年酒壮人胆,竟然也不清理地上的血迹,就一人一条腿的,拖着那大虫,一起下山而去。刚走到山脚下,就看到阿谁猎户正提着酒筒,往家走。

李世民见沈泽不说话,眨了眨眼睛,用手肘戳了戳他,挪揄道:“看来哥哥是很对劲我阿姐了。”

沈泽取下本身腰间的玉佩,扔给了身边的李世民,“你我共饮美酒,是为同甘,以命相搏,是为共苦。女为悦己者容,世为知己者死。他日世民为天下主,沈泽为宰,令百姓有粟可食,冲弱有家可归,初创承平乱世。”

正在这时,一阵腥风袭来,李世民双眼圆睁,大吼一声,“哥哥躲开,有大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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