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统统已经过不得他了。
现在的街上,满是烧毁的渣滓,无数因为急着逃窜,撞在一起的汽车,无助地燃烧着,几根电线杆倒在街道上,辟咧啪啦地冒着电弧。转过一个街角,林朋现前面十几个丧尸,正尽力地追着一个穿戴牛仔裤的女孩!
从手推车上摔下来,林朋已经没有知觉,尽力想展开地眼睛渐渐合上。
莫非,我很特别?林朋心想到,却见那牛仔裤女孩,被一群丧尸堵住来路,吓的一脸乌黑,哇哇鬼叫着,掉头向着林朋这边冲来!
这就是本能吗?寻食的本能?林朋在心中大吼,不,我不要吃人!
林朋红着眼,咿呀咿呀地叫喊,看着那牛仔裤女孩就快来到面前,镇静的口水直流,脑中一激灵,他现自个Ying了!
“我,我没死?我没变成丧尸!”林朋内心想到,伸开大嘴便想笑,却听到让人魂飞魄散的“嘶嘶!”声!
林朋挣扎了半天,好不轻易翻了个身,累地半死。眼里看着那鲜红地肉条。,一块一块地被扯下来塞入口里,林朋急地跟饿死鬼看到肉包子一样,拚了老命向前爬。
不可,我太饿了。我必必要去吃她,要不我就会饿死。我想,我应当是饿地没有力量吧。我去吃她,对,我去把她地肠子咬出来,大肠我最爱吃地就是大肠了。
“甚么?我如何说不出话来了!”林朋在惊,冒死地伸开嘴喊拯救,成果还是那让人胆战心寒的“嘶,嘶!”
“真他妈好喝!”一包包血浆被林朋用那能咬穿钢管的牙齿咬开,鲜红的血液流出,渐渐地流进林朋的喉咙,流进那因为饥饿而抽搐的胃部。
完了!真的成丧尸了!林朋尽力地抵当着饥饿的感受,哭笑不得地想到。
因为丧尸的食量很大,又行动迟缓,以是要咬死一个活蹦乱跳,能叫会跑的人,也不是特别轻易。以是形成小部分个子较大,天生力量较大的丧尸能多分到些食品,而肥大体弱的,只能分些残羹冷滓,吃些边角废料,因此强愈强,弱愈弱。
我,我饿,我想吃,想吃肉!想吃人肉!心底泛出这些让林朋无可何如的设法,不听使唤的手,却直直地指向火线。
“啊!“一个锋利的女生尖叫,在这夜里划破夜空,林朋听到了,俄然感受身材不听使唤,向着出声音的处所走去,不管林朋如何尽力,仿佛身材已经领受了脑袋的服从一样,它们在主动行走!
林朋这几天已经现好几个,较着不是浅显丧尸地大个子丧尸,他们地身材庞大,力量能举起一把木头椅子。
固然那女孩离林朋足足有一百多米,可那血红血红影子,却一向在视野里未曾分开,耳朵非常清楚地听到那女孩的脚步声,乃至,林朋感觉本身能听到那女孩狠恶的心跳声!
算了,没刀就没刀吧,总要先出去看看有甚么吃的,再也抵当不住饥饿的林朋,放弃了拿刀的设法,渐渐走出病院。
固然大部分丧尸都行动迟缓,但胜在数量浩繁,总能从分歧的门路上呈现,堵住那女孩的来路,中间也有些比较敏捷的,以每小时四千米的速率追着,不晓得为甚么,比浅显的丧尸要快。
丧尸的天下,看来是块头更大,力量更大的丧尸的天下!
或许,明天我就是丧尸了!最后一个动机从心中闪过。林朋完整晕了畴昔。
亏林朋宿世还是全美截拳道冠军,现在变成丧尸,别说耍几套中国工夫把这群黑丧尸白丧尸都打跑,就算想给本身脱衣服脱裤子都办不到!除了每个丧尸都有的,嘴部的咬合力惊人,四肢软趴趴的一点力量都没有,当初在病院,连一百多克的手术刀都拿不起来,现在,并没有任何窜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