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草原之夜[第1页/共2页]

不过,物质再如何紧缺,充足的肉食还是能够供应的,平台上的炉灶里,燃烧着熊熊大火,各种体例烹调的肉食不竭出炉,烤的、炸的、煮的、煎的样样俱全。

“呵呵,乌鸦先生又在欺负阿喜了。”十几天以来,大师都看出乌鸦老是喜好都弄这个年青人,米馨当然也不例外。

但是人们的重视力一定会被它们吸引,因为一旁另有一口大锅,大锅里只是满锅净水,几段葱姜漂泊在水面。大块大块的带骨肉被完整的扔进锅里,新奇的肉很快就被滚蛋的水烫的变色。带骨肉在锅里只需求翻滚一个小时,从里到外就已经熟透。抓着骨头拿在手上,只要悄悄一撕,一大坨肉就从骨头上分离。以后只需求在粗盐盘上用力一抹,便能够整块放进嘴里,肉质鲜嫩又不失嚼劲,纯真的肉味由粗盐共同着在口腔中爆开,粗暴的充满了草原的气味。

但是阿喜但愿,因为他固然一脸纠结,但还是朝着高阶佣兵们用饭的圈子走了过来。

大口大口的吞食着新奇的肉食,不需求值岗的佣兵们唱着佣兵的歌谣,高举起酒杯。任务途中,店主们固然没法强行制止佣兵喝酒,却也不会为佣兵们供应烈酒,毕竟哪个店主也不但愿本身雇佣的是一群醉鬼,如果碰到战役时统统人都醉倒,那就欲哭无泪了。

“如何会呢。”乌鸦笑眯眯的说道,“我只是想和他谈笔买卖,很好的买卖。呵呵呵,是不是啊,阿喜兄弟。”

以是,当雌豹把近乎医用酒精浓度的烈酒整壶灌进嘴里的时候,四周统统外人也只是用一种见鬼的眼神看着她,却没人多说些甚么。

实际上来讲,郊野上行军,是很难有如此丰厚的晚餐的,大多数时候,郊野上的观光者们只能把肉干烤一烤,或者捉几只老鼠蜥蜴充饥。但这里但是草原,是荒漠上食品资本最丰富地区之一,在这里永久不会贫乏肉食,即便是满足几十人享用的肉食也能够轻松获得,当然,前提是有这个才气。

灯光下,佣兵之歌的唱腔,在草原的夜空中反响,空旷的田野上,歌声飘向远方。

因为歌词唱出了佣兵们的心声,这首歌不知何时起,就被佣兵们定名为佣兵之歌,并且传播范围越来越大,垂垂成为枫叶大陆上每个佣兵都必会的名曲。

不过,几杯淡酒但是能够供应,一点点酒精无伤风雅,又能刺激佣兵们的情感,谁也不会煞风景的强行反对。

在营地中间,一样用发掘战壕时挖出的泥土垒起了一座半米高的平台,一盏强光灯在平台中间挑起,灯光下,佣兵们三五成群的席地而坐,开端享用丰厚的晚餐。

当然,对高阶佣兵们,谁也不会做出限定,能走到这一步的人,早就不是管不住本身的莽撞之辈了,他们都晓得本身在做甚么,也会为本身的所作所为卖力,用不着店主提甚么要求。

这只团队当然有这个才气,曹珏是枫叶大陆最优良的猎人之一,对于他来讲,这里的确满地都是食品,哪怕是闭着眼睛,也能在半小时内让肉食堆积成山。

“好啊。”乌鸦点点头,“来这边。”

几个不幸的年青人立即用力点头,恐怕摇晚了会被抓畴昔灌纯酒精,在光荣的看到雌豹没有付诸行动的筹算以后,头也不回的逃回了他们本身用饭的位置。

并不是佣兵们只钟爱肉食,只是身为才气者,身材本质被源能强化后,除了获得远超凡人的本质以外,同时也需求从食品中弥补大量能量来支撑精神的耗损,以是他们只能进食大量肉食,只要如许身材机能才气跟得上。久而久之,就算不爱吃肉的佣兵,也变得无肉不欢了,以是喜好素食的玫瑰才被乌鸦视为异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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