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日光之城[第1页/共2页]

肯尼以为凯恩·艾琳更合适当吟游墨客,这家伙说话向来添油加醋,但这座伟多数会的富丽宏伟不成置否。几近全部苏美尔的色采都在日光城,正如太阳的光是七彩普通,街道两旁挤满了修建物,闪现着深浅各别、如梦似幻的玫瑰、金桔橙、翡翠绿、紫罗兰、以及棕褐色彩。

白日那次,卡米尔的狼群给火焰军团好好上了一课,这也促使了接下来的深夜偷袭。当时,他们已近一周没有安营休整,就在怠倦的兵士们睡意正酣,连轮哨的卫兵都在打打盹时,火焰军团如黑夜中的利剑,等闲便扯开了他们的防地。全部驻地大火四起,凯恩立时命令黑甲军断后,而当卡米尔的狼群打猎返来时,他们已经整整丧失了三百人。

接下来是一场平原追逐战,战役一向持续到拂晓,当太阳升起时,日光的边疆保卫队发明了他们,并参与到这场战役中,火焰军团终究寡不敌众,不得不退回乌尔。

“我只是但愿她安然无事。”肯尼说完又闭上了眼。

“没错,我到现在都还思疑,她是不是碰到了甚么费事。”肯尼很少向外人透露苦衷,即便是在多年好友劳伦斯和迈克面前也未曾,他不知本身为何会这么信赖凯恩·艾琳,相处这几天来,他总感觉凯恩像另一个本身。并且,这类感受会跟着时候推移,逐步减轻。

他们颠末一道雕着太阳纹章的青铜拱门时,肯尼发明那些光芒是精美的翡翠、黑曜石、猫眼石、祖母缘、和天青石。无数纤细的尖塔高矗立立,乃至连卡尔塔和亚述的都没有如此高大的塔楼,除此以外,每个广场都有太阳纹形状的精美喷泉,而在喷泉旁,吟游墨客们弹着各式乐器,歌手则唱着婉转委宛的曲调,在他们身边,另有身着彩衣的女人跳舞。

“噢。”肯尼草草回声。比拟凯恩来讲,他仿佛早已风俗了落魄的糊口,虽说表面也是一副乞丐模样,但精力却要好上很多。

肯尼一边听凯恩絮干脆叨,一边闭眼小憩,灰色狼纹披风在风中荡漾。

这趟旅途远比肯尼设想中更加艰巨。当步队超出绸缎谷,面前的统统果然如凯恩所说:奎尔斯平原就是片资本瘠薄、漫天风沙、没有任何朝气的荒草泥地,且现在比大陆上任何一处都要险恶。少了树木与山岳做保护,火焰军团指不定甚么时候会追上来。

“.....厥后你们还是分开啰?”听肯尼回想完亚述旧事,凯恩转头了望垂垂远去的绸缎谷,一边问。

“倘若你生在日光城,每一天都是昌大节日。”凯恩笑着说。

“杰弗森·卡斯维尔?”肯尼捻捻本身的络腮胡。他总感觉这名字仿佛有些熟谙。

他们就如许一起往北而行,除非需求的水源补给、让马儿吃草歇息外,步队很少在一望无边的平原上逗留或安营。

“日光是苏美尔最巨大的国土。”他们策马跨过城门时,凯恩一边冲守城的卫兵挥手,一边奉告肯尼,“他们瞧见火纹旗便不会禁止,这是日光城永久稳定的法例,因为纳姆·艾琳是杰弗森·卡斯维尔的好友。父亲奉告我,他为乌尔镇守北境长达十年,他在那儿结识了当时的日光领主杰弗森,那老头在一次打猎中受了重伤:被一大群野狗围追堵截,他的亲兵阵亡后,他坠马后摔断了两根肋骨,断裂的肋骨差点戳穿那故乡伙的肺。父亲巡守时救了他,那家伙便聘请父亲来了一趟日光城,一次宿醉后,他们一起逛了趟倡寮,便成了忘年交,哈!”

比拟而言,绸缎谷要亲热很多。虽说他们是绕着山谷西侧而行,但稠密的丛林、嶙峋的乱石、崎岖的山路、强风吹刮的峰顶,每一处都会让肯尼想起龙血丛林。在那儿,有间桑板屋,内里住着白鸽和老弗林,他在那边重生,经历一次又一次运气的浸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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