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主引见群臣于清徽堂,议废太子恂。太子太傅穆亮、少保李冲免冠顿首谢。帝曰:“卿所谢者私也,我所议者国也!‘大义灭亲’,前人所贵。今恂欲违父逃叛,跨据恒、朔,天下之恶孰大焉!若不去之,乃社稷之忧也。”闰月,丙寅,废恂为庶人,置于河阳无鼻城,以兵守之,服食所供,粗免温饱罢了。

上志慕俭仆。太官尝进裹蒸,上曰:“我食此不尽,可四破之,馀充晚食。”又尝用皂荚,以馀泺授摆布曰:“此可更用。”太官元日上寿,有银酒鎗,上欲坏之;王晏等咸称大德,卫尉萧颖胄曰:“朝廷盛礼,莫若三元。此一器既是旧物,不敷为侈。”上不悦。后预曲宴,银器满席。颖胄曰:“陛下前欲坏酒鎗,恐宜移在此器。”上甚惭。

丁巳,魏相州刺史南安惠王桢卒。

帝与群臣论选调曰:“近世崎岖出身,各有常分;此果如何?”李冲对曰:“未审上古已来,张官各位,为膏粱后辈乎,为致治乎?”帝曰:“欲为治耳。”冲曰:“但是陛下本日何为专取门品,不拔才气乎?”帝曰:“苟有过人之才,不患不知。然君子之门,借使无当世之用,要自德行纯笃,朕故用之。”冲曰:“傅说、吕望,岂能够门地得之!”帝曰:“非常之人,绝代乃有一二耳。”秘书令李彪曰:“陛下若专取门地,不审鲁之三卿,孰若四科?”著作佐郎韩显宗曰:“陛下岂能够贵袭贵,以贱袭贱!”帝曰:“必有高超卓然、出类拔萃者,朕亦不拘此制。”顷之,刘昶入朝,帝谓昶曰:“或言唯能是寄,不必拘门;朕觉得不尔。何者?清浊同流,混齐一等,君子小人,名品无别,此殊为不成。我今八族以上士人,品第有九,九品以外,小人之官复有七等。如有其人,可起家为三公。正恐贤才可贵,不成止为一人浑我典制也。”

魏吐京胡反,诏朔州刺史元彬行汾州事,帅并、肆之众以讨之。彬,桢之子也。彬遣统军奚康生击叛胡,破之,追至车突谷,又破之,俘杂畜以万数。诏以彬为汾州刺史。胡去居等六百馀人保险不平,彬请兵二万以讨之,有司奏许之,魏主大怒曰:“小寇何有出兵之理!可随宜讨治。若不能克,必须大兵者,则先斩刺史,然后出兵!”彬大惧,督帅州兵,身先将士,讨去居,平之。

壬午,诏:“乘舆有金银饰校者,皆剔除之。”

甲寅,入宫,引见恂,数其罪,亲与咸阳王禧等更代杖之百馀下,扶曳出外,囚于城西;月馀乃能起。

夏,四月,甲辰,魏广州刺史薛法护来降。

冬,十月,戊戌,魏诏:军士自代来者,皆觉得羽林、虎贲。司州民十二夫调一,吏以供公私力役。

臣光曰:推举之法,先门地而后贤才,此魏、晋之深弊,而历代相因,莫之能改也。夫君子、小人,不在于世禄与侧微。以本日视之,愚智所同知也。当是之时,虽魏孝文之贤,犹不免斯蔽。故夫明辨是非而不惑于世俗者,诚鲜矣!壬辰,魏徒始平王勰为彭城王,复定襄县王鸾为城阳王。

蒲月,丙戌,魏营方泽于河阴。又诏汉、魏、晋诸帝陵,百步内禁樵苏。丁亥,魏主有事于方泽。

戊寅,太子宝卷冠。

初,魏文明太后欲废魏主,穆泰切谏而止,由是有宠。及帝南迁洛阳,所亲任者多中州儒士,宗室及代人常常不乐。泰自尚书右仆射出为定州刺史,自陈久病,土温则甚,乞为恒州;帝为之徙恒州刺史陆睿为定州,以泰代之。泰至,睿未发,遂相与谋反叛,阴结镇北大将军乐陵王思誉、安乐侯隆、抚冥镇将鲁郡侯业、骁骑将军超等,共推朔州刺史阳平王熙为主。思誉,天赐之子;业,丕之弟;隆、超,皆丕之子也。睿觉得洛阳休明,劝泰缓之,泰由是未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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