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半路杀出个程咬金[第1页/共2页]

这俩较着就是这一行人的主事人了,从后边那一圈一样彪悍的家伙模糊把两人保护起来的架式就能看出来了。

回到那破茅草屋里,林森先谨慎的把粮缸清算洁净,把统统粮食一粒不剩的都塞了出来,然后找来一块充足重的石头把缸盖压好,这才转头开端措置手中的野味。

林森不再理睬他们,撕下一条鸡大腿来,满足的塞进了嘴巴里,细心咀嚼起了此中的甘旨。吃一口鸡肉,喝一口小米粥,再来一口野菜,真是美滴很。

稳了稳心神后,林森愤怒的看了畴昔,打搅一个吃货享用本身的美食,的确罪无可赦好吧。

野鸡的措置简朴卤莽,一斧子把脑袋砍下来,清算洁净后谨慎的抹点盐巴上去,再用荷叶把它全部裹起来,最后找了些泥巴来糊上一层,往火堆里一丢就算完事了。

至于两个硬菜一起吃,想想就好。林森固然有了一些银钱傍身,可那连几两香料都换不到,其他的寻求就差的更远了。

“小子固然家贫,山泉水还是不缺的,各位郎君请随便。”林森指了指储水的处所。

在他身后一个别型不比他差多少,只是神采蜡黄有点病态的大汉悄悄耸峙在那,就像是一柄将要出鞘的宝剑普通,气势凌厉的很。

“小郎君或许对某等有些曲解,某家秦叔宝,这是某贤弟程知节,某等此来终南山是见一名故交的,绝非甚么歹人。

他对填满粮缸这事已经变成一种执念了,只要差点饿死过的人才气逼真的明白这类执念。

温饱题目处理了,不免就有些那方面的需求啊,就这鸟不拉屎的处所,能碰到个母的那还不得抓紧机遇。

至于那领头大汉吞口水的声音,和肚子里那打鼓普通的动静,林森就权当没听到好了,谁让他刚才打搅本身用饭来着。

不知甚么时候竟然已经有一帮大汉,站到了自家那勉强站立着的一圈栅栏内里,喊话的无疑就是站在最前面阿谁彪形大汉了。这体型让人第一眼就会和虎背熊腰联络起来,如何也得二百多斤乃至三百斤的重量,看着确切很有威慑力。

他没法表情不好,背后沉甸甸的物质让他有了充足的底气,这代表的不但是这一趟的丰富收成,更是一条填饱肚子的财路,而手里刚从圈套中找到的野鸡和野兔,则能够给他增加很多油水,好好开开荤了。

你们是不是好人都还没搞清楚呢,并且我跟你很熟吗?我这粮食好不轻易才到手的,凭甚么接待你啊。

即便对方看上去没有歹意,最没规矩的这个大汉言语固然不太客气,可也和其别人一样诚恳的站在那破栅栏内里,并没有随便踏入,但是林森免不了还是有些防备的,荒郊田野又是敌强我弱,他必定放心不下啊。

“这位小郎君请了,可否容某等在此歇歇脚,讨碗水喝?”那黄脸大汉拍了拍领头男人的肩膀,表示让他来开口。对于林森的防备他看在眼里,倒是也没感觉奇特。

并且之前差点饿死的窘境总在时候提示着他,让他忍不住对本身抠门了一些,哪怕是吃食也要算计着用,能省一点是一点啊,下一次抓到猎物还不必然是甚么时候呢,可不敢随便华侈了。

小米粥在林森的细心顾问下,已经熬煮出了米油,恰是最香滑的时候,作为调味的野草烤的也是恰到好处,而林森细心感受过后也能够肯定作为主菜的叫花鸡也到了最香嫩的境地,的确完美。

谨慎的弄了点小米出来放进陶罐里先煮着,林森又跑出去搞了些近似野蒜野葱的野草返来,用大斧子顺手劈了些木钎子出来串好,一样放到了火上烤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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