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尘哥哥给我做夫君[第1页/共2页]

再见龙云奕,凤凌尘也有了另一种表情。他公然如本身的志向那般,成了真正,顶天登时的男人汉。勇猛善战,短短五年,就成了金龙国新的传怪杰物。

五年未见,再相逢,龙云奕也不由感慨万千。望着坐在轮椅上的白衣男人,怔愣入迷。

花语歆垂着眸子,掩去本身最实在的情感。凤凌尘的武功深不成测,睿智机灵,洞察力非常强。在他的面前,她向来不敢粗心。

楼下传来一片喝彩声,凤凌尘扭头看了一眼,然后看向劈面坐着的花语歆,她正在埋头吃着糕点。他飞身而起,落在了中间的轮椅上,而后说道:“歆儿,尘哥哥带你下楼去玩儿。”

龙云奕帅气地跃上马背,一步步向老友走来,花语歆的眼中划过一抹暗光。她俄然蹲下身材,偎在凤凌尘的身边,说道:“尘哥哥,甚么叫夫君呀?青柳说,我长大了就要嫁人,就会有夫君。那我嫁给你好不好?你当我的夫君好吗?”

一块洁白的帕子,现在,沾满了黄黄的碎屑,那模样,还真是不成描述啊。而他,却没有抛弃的筹算,展开帕子,将脏掉的一面折了出来,再重新揣进了怀里。

刚到门口,门路两旁站满了人,一个个镇静地引颈张望。何如官兵拦着不让靠近路中间。长长的一条门路,中间倒是干清干净。

一杆长枪,令仇敌传闻丧胆,人送外号战神。天子更是适应民气,封他为战王。这就是光荣,别人望尘莫及的光荣。

凤凌尘很喜好呆在内里,像这类事情,侍卫们一天要做七八次,固然很辛苦,但也已经风俗。

中间站着的侍卫已经司空见惯,也晓得自家世子对这个痴傻的三蜜斯分歧,以是,即便内心感受有些恶心,却还是忍住了,没有透暴露任何情感。

这一刻,究竟是轻松还是有些失落,凤凌尘本身也分不清了。

现在,他的神采很暖和,剑眉仿佛也多了分柔情。一双狭长的凤眸,愠怒时,不必瞪视,仅仅一个冷冽的眼神,便能让民气生胆怯。

如许的人物,他会不会也有柔情,会好都雅待歆儿呢?会吧?应当会的吧!他们从小一起长大,他体味他。他虽生在皇家,却有一颗赤子之心,仁义良善。

跟着她说话的行动,嘴巴里的糕点碎末,那叫个喷薄而出,喷得到处都是。如许的花语歆,别人瞥见,或许会嫌恶的遁藏不及,凤凌尘的内心倒是忍不住的抽痛。

谪仙般的凤凌尘,如何能够被这个丑女轻渎?龙云奕一个健步上前,提起花语歆扔到一边,愠怒地看着凤凌尘,“你甚么时候变得这么宽弘漂亮了?如许的一个乞丐也能近你的身?”

面前的男人,肤色白净,棱角清楚的表面,一双剑眉斜飞入鬓。他不欢畅沉着脸的时候,那眉峰带着几分凌厉的气势。

龙云奕差点跌倒,瞪着依偎在凤凌尘身边的花语歆。少女的衣服有些褶皱,头发也有些乱,更要命的是,那右脸颊上另有一道长长的粉色疤痕,实在是丑恶。

高挺的鼻梁下,两片微薄的唇,紧抿时,让人连跟他说句话的勇气都没有。

他一身白衣如雪,气质出尘,他的出场,每次都能令女孩子们尖叫。他的面貌和蔼质被世人称之为谪仙,他生人勿近的怪癖,却无人敢靠近。

凤凌尘取出洁白的帕子,当真而轻柔地帮她擦掉了糕点碎屑。有那么一刹时,花语歆呆愣住了。

五年的相处,花语歆都快忘了,本来他是如许的凤凌尘,恰好本身在他面前倒是个例外。而她,是个傻子啊,他,莫非就向来都没有嫌弃过她吗?莫非,仅仅是当年的一句戏言,他就这么无微不至,耐烦体贴肠帮别人照顾未婚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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