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侯明达再次停下时,清歌面前多了一杯猩红的液体,猛的一看就像是一杯鲜血。

“清歌,我们这么久没见,你竟然鄙吝到连一个拥抱都不肯意给我。”来人说着话,看着清歌的眼神更加幽怨,就像是一个被渣男丢弃的幽怨小媳妇。

没多久,一杯如彩虹般残暴的酒就放在了清歌的面前,“尝尝,这是我比来刚学的,名字就叫彩虹。”

有人问为啥姐姐还在念大三,mm博士都读完了,那是因为清歌智商高,是一起跳级的呀。

闻言,侯明达眉头微皱,拿过酒杯喝了一口,额,仿佛确切多了一点点,讪讪,“我再给你调一杯,这绝对不是我的水准,必然是我见到你太欢畅了才会失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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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歌算是侯明达熟谙的人中最聪明的存在,也是他最崇拜的人。固然不在一个黉舍读书,但二人的干系非常好,清歌还在海内的时候,他们常常一起玩儿,是铁瓷。

猴子这个外号是清歌小时候给他取的,他们是幼儿园时的同桌,侯明达从小就长得肥大,加上头发枯黄,看着可不就像是一只小猴子。

清歌端起酒杯抿了一口,凤眼微眯,侯明达一脸等候地看着她,“如何样?”

听了这话,侯明达就像是当代的臣子得了帝王的犒赏普通,笑得那叫一个光辉,“好嘞,您请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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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歌嗤笑,抬手搓了搓胳膊,“猴子,你信不信我拔光你身上的毛?”

面对侯明达的气急废弛,清歌则是一脸淡定,“哦,我都忘了你另有大名。”

清歌跟着或人出来,耳边是他絮干脆叨的话,脸上没有涓滴的不耐烦,细心看,眼底还带着些微的暖意,耳边,侯明达还在说着,“清歌,你的心也太狠了,说去四年就去四年,也不说趁着假期返来看看我们,大师都很想你,改天我组个局,一起出来聚聚,先说好,你可不准回绝。”

“你喜好给你喝。”清歌直接将酒推到他的面前,这类奇特的味道她能喜好就怪了。

清歌禁止他,“行了,别折腾了,我不是来找你喝酒的,出来,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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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歌嘴角轻勾,似讽刺,似感喟。

清歌发笑,这连京腔都出来了。她对侯明达那繁复的调酒伎俩没甚么兴趣,眼神从他的身上移开,落在了舞池中。

侯明达盯着清歌的脸,你说此人长得这么标致,说出口的话如何就那么欠揍呢,可真让他上去揍人他是不敢的,不是因为清歌是女孩子,而是因为无数次的经历奉告他,面前的人就算再有害那也是表象,这就是一只披着羊皮的小狼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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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明达舒了一口气,总算是让她对劲了,“那我再给你尝尝别的,是我最特长的。”说着,不等清歌回应,就开端调酒。

“清歌。”来人伸开双臂,清歌见状,身影一闪,直接避了开去,来人扑了一个空,好不轻易稳定住了身形,回身幽怨地看着清歌。

侯明达笑眯眯,点头,“不是,我本身揣摩出来的,我叫它血腥玛丽PLUS。”

清歌眯眼,唇角一扯,“是啊,我想你了,我现在就能让你心肝肾都疼。”

被叫做猴子的那人哼了一声,气急,“清歌,都说了不要叫我猴子,我是驰名字的人,我叫侯明达。”

清歌尝了一口,皱眉,除了血腥玛丽本身的又甜又咸的口感以外,还多了些……酸味?可细心咀嚼,却又带着一丝干涩,总之,味道非常奇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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