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高的光团原地晃了晃,竟渐渐的落下来。

但它们并不是一开端就认主。相反,它们非常的桀骜不驯,非常的落拓安闲,最崇尚的就是自在安闲活在山林当中,永久避开人间纷争,避开尘凡滚滚。

七爷目光一闪,垂眸,“它是不死鸟。”一语毕,抢先走向了廊下软椅,舒舒畅服躺倒在她方才坐过的软椅上,跷起了二郎腿。

不悔轻巧地跳到了他的掌内心。

黑暗中,熟谙的声声响起,暖和中带着三分不耐三分嫌弃,另有三分辩不出的情感。

但它们又并非都有如许的好命。

“哼。”七爷哼一声,伸脱手,摊开掌心。

一旦认主,很能够百年千年都难以归去自在,百年千年将被束缚上桎梏。

对他的不悔歌颂实足。

她忙退后一步,摆手,“那啥,七爷,君子不夺人所爱。我沐若兰但是正儿八经的君子,你就给我科普一下关于不悔的知识就行了,我真没想过要据为己有。”

倾城沉默地听完,不由得感到很多。

倾城这回学了乖,顺道:“不悔究竟是甚么种类,我传闻热带丛林里就有一种鸟儿,通体能发光,还能吸引小虫来扑,最后将虫子吃掉。”莫非这个家伙就那传说中的种类?

因为活的太久,它们还很聪明。不管是做甚么,都能比人类完成的更好更快速更隐蔽。

倾城并没发觉到一丝窜改,仿佛不悔站在她手掌心跟没站在她手掌心,竟是毫无辨别普通。这小小的家伙身子太轻,让人底子不能发觉。

收回那么大的光芒,飘忽来去,行迹无影,凹凸可行,竟然是如许一只小鸟。

七爷约摸是晓得她心中所想,转头笑看着她的双眸,低声道:“你如果……爷还可考虑将不悔送给你。”

四野乍然乌黑,六合黯然失容,连那苍穹仿佛都更墨色了一些。倾城眨眨眼,好大一会儿才适应暗中,适应没有光源的暗夜。

以是,不死鸟一向在与各式百般的怪杰异士斗争。

另有甚么来由,不寻觅它们,不追捕它们,不将它们据为己有?

才获得摆脱和自在。

他悄悄一笑,逗弄了一动手内心的鸟儿,“没多久,也就十来年吧。”

直到各种的机遇偶合下,它们碰到了真正的人,不是想要将它们据为己有,不是想要将它们生吞活剥,而是想要救治它,帮忙它的仁慈之人,它们便会认主。

像是能听懂她的话,手掌内心的家伙缓慢啄了她一口。她只觉到手指尖一痛,低头细心看,指尖上已经有了一滴红艳艳的血珠。

倾城忙屁颠颠地靠近了,眼巴盼望着他。对这个不起眼的鸟儿愈发的猎奇起来。

倾城转头,七爷一袭灰衣,正独立在她身后。他的唇边还是挂着吊儿郎当的笑意,端倪间还是是桀骜不驯的神态。可不晓得为甚么,倾城却发觉出他的心有些萧瑟。

而后,光源燃烧了。

她心头一跳,大气不敢出,只生硬的伸动手,恐怕这家伙不肯落在她掌内心。但是,她的担忧明显多虑了。明黄色的光团渐渐的落下了,一点点靠近了她的掌心,终究落定在她的手中。

七爷勾唇一笑,笑容中满是不屑,“不叫不悔能叫甚么?叫倾城,叫若兰,还是叫先生?”

站在七爷的手掌心,较着比站在她的手掌心安闲多了,不悔欢畅的梳理着羽毛,时不时啄一啄七爷的手指头,像是在找虫子吃。

一只天下罕见的宝贝神物。

这家伙竟然是个心急又吝啬的。睚眦必报啊,跟七爷的确一模一样。

七爷仍笑着,笑得像是一只深藏不露的千年妖狐,运营千年不过是为了运营她的那么一点儿心机。

“它叫不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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