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陈本纪下第十[第1页/共7页]

太建元年春正月甲午,天子即位于太极前殿,大赦,改元。文武赐位一阶,孝悌力田及为父后者,赐爵一级,鳏寡不能自存者,人赐谷五斛。复太皇太后尊号曰皇太后。立妃柳氏为皇后,世子叔宝为皇太子。封皇子江州刺史康乐侯叔陵为始兴王,奉昭烈王祀。乙未,谒太庙。丁酉,分命大使,观省四方民风。以尚书仆射沈钦为左仆射,度支尚书王劢为右仆射。辛丑,祀南郊。壬寅,封皇子建安侯叔英为豫章王,丰城侯叔坚为长沙王。

三月丙申,皇太后崩。丙午,曲赦广、衡二州。丁未,大赦。又诏自讨周迪、华皎以来,兵统统灭亡者,并令收敛,并给棺槥,归还本乡。

十仲春癸卯,高丽国遣使朝贡。是岁,梁明帝殂。

初,武帝始即位,其夜奉朝请史普直宿省,梦有人自天而下,导从数十,至太极殿前,北面执玉策金字曰:”陈氏五帝三十二年。”及后主在东宫时,有妇人突入,唱曰”毕国主”。有鸟一足,集其殿庭,以嘴画地成文,曰:”独足上高台,盛草变成灰,欲知我家处,朱门当水开。”解者觉得独足盖指后主独行无众,盛草言荒秽,隋承火运,草得火而灰。及至京师,与其家眷馆于都水台,所谓上高台,当水也。其言皆验。或言后主名叔宝,反语为”少福”,亦败亡之征云。

三月辛酉,前丰州刺史章大宝举兵反。

十仲春辛巳,彗星见西南。

十仲春壬辰,诏熊昙朗、留异、陈宝应、周迪、邓绪等及王琳首并还支属,以弘广宥。乙巳,立皇子叔明为好都王,叔献为河东王。是岁,诸军略地,地点克捷。

二年春仲春癸未,章昭达禽欧阳纥送都,斩于建康市,广州平。

十仲春壬辰,司空章昭达薨。

隋文帝谓仆射高颎曰:”我为百姓父母,岂可限一衣带水不拯之乎?”命高文战船。人请密之,隋文帝曰:”吾将显行天诛,何密之有!使投緌于江,若彼能改,吾又何求。”及纳梁萧瓛、萧岩,隋文愈忿,以晋王广为元帅,督八十总管致讨。乃送玺书,暴后主二十恶。又散写圣旨,书三十万纸,遍喻江外。

三年春正月戊午朔,日有蚀之。庚午,镇左将军长沙王叔坚即本号开府仪同三司。

《南史》唐·李延寿i1387

玄月丙午,设无碍大会于太极前殿,捐躯及乘舆御服,大赦。辛亥夜,天东北有声如虫飞,渐移西北。丙寅,以骠骑将军、开府仪同三司、扬州刺史长沙王叔坚为司空,征南将军、江州刺史豫章王叔英即本号开府仪同三司。

来岁,魏平江陵,宣帝迁于长安,留后主于穰城。天嘉三年,归建邺,立为安成王世子。光大二年,累迁侍中。

六月壬戌,大风,吹坏皋门中闼。

夏四月戊申,有群鼠无数,自蔡洲岸入石头,渡淮至于青塘两岸,数日自死,随流出江。是月,郢州南浦水黑如墨。

三月乙丑,扶南、林邑国并遣使朝贡。

秋七月辛卯,皇太子纳妃沈氏,王公以下赐帛各有差。

夏四月乙卯,临海王伯宗薨。戊寅,皇太后祔葬于万安陵。

初萧岩、萧瓛之至也,德讲授士沈君道梦殿前长人,朱衣武冠,头出栏上,攘臂怒曰:”那忽受叛萧误人事!”后主闻之,忌二萧,故远散其众,以岩为东扬州刺史,瓛为吴州刺史。使领军任忠出守吴兴郡,以襟带二州。使南平王嶷镇江州,永嘉王彦镇南徐州。寻召二王赴期来岁元会,命缘江诸防船舰,悉从二王还都为威势,以示梁人之来者,由是江中无一斗船。上流诸州兵,皆阻杨素军不得至。都下甲士尚十余万人。及闻隋军临江,后主曰:”王气在此,齐兵三度来,周兵再度至,无不摧没。虏今来者必自败。”孔范亦言无渡江理,但奏伎纵酒,作诗不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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