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我们衰亡的时代[第1页/共2页]

乃至现在,他们乃至连重修城墙的才气都没有。

四周是一滩泥沼,腐臭稠密,有一个懦夫答复,“这片是一片浩大的泥泞池沼,应当是大大水以后水洼堆集构成的泥泞地形,内里物种富强,有很多甘旨的果实。”

“杀了它,我们再逃!”美狄亚俄然大喝。

但是这时,池沼泥地俄然呈现一个恶心猎奇的灰玄色触手怪,它浑身长满的触须像是灰色海藻,触手环抱庞大的猩红眼球充满血丝。

两百多年畴昔了,大大水过了几代人。

这片地盘上蛮横种没有太大聪明,也不会偷袭强大的人类,因为手持粗糙石矛、石斧的人们,也底子没法破开巨兽的鳞甲,只能任由巨兽搏斗,当作食品。

独一的文明圣剑,金属兵器,达摩克利斯之剑,已经跟着豪杰王吉尔伽美什,永久埋在灭世大大水当中,沉入了无尽深海里。

“苏美尔真是徇烂,那是属于一小我的史诗期间,巨大的豪杰王吉尔伽美什,难怪当时的人们予以赞歌,为他誊写史诗,记录他的荣光。”

“走!”

――可没有了豪杰王,他们将一无统统。

“好美。”

美狄亚面色沉着,她是部落里最英勇与聪明的人,她的力量不如男性,但她的殛毙技能,使得她克服超出了部落里的大部分懦夫。

贩子、店铺,斗兽场,仆从制。

她看向中间几个身穿兽皮的打猎队大汉,回归实际,“这一片地区,摸索得如何样了?”

神具有有凡人难以设想的伟力,举手投足,就能毁灭我们的整片天下。

“这个天下,如何会有那么生得都雅的女人!”

但是这时,她俄然停下脚步,目光炽热起来,

这里,是许纸用鸡屎牛粪,铺垫出来的肥饶池沼地,天然植物更加畅旺。

这是极其分歧适比例的身躯。

他们曾经具有光辉的文明部落,建立了城邦期间,可现在仍旧未曾规复过来,还逗留在粗陋的农耕部落,乃至没有才气重修城邦。

但对于浅显人而言,制作巨城的事情量,已经堪比古埃及制作金字塔的难度,需求长达十几年,在这类温饱交煎的环境下,又如何能够有那么多的人力物力?

充满血丝的一颗大眼球,竟然占有身材的三分之二部分。

“你们干吗!?”

“我们的期间式微了,在走向阑珊,灭尽,如果不是神赐的文明之剑丢失了,即便我们没有力量之血的伟力,我们也一定会过得那么艰巨。”

“别畴昔!”

天空洒下一抹光辉,落在她绝美冷傲的面孔上,仿佛北欧神话中的战役女神,“随我杀了它,我要带着它的尸身,回到部落!”

有几个兽皮壮汉,俄然与邪眼熟物的那颗邪魅血丝大眼球对视,忍不住狂热走了畴昔,仿佛看到了绝世美人,冲动得谁也拉不住。

巴比伦部落的人们,因为身穿兽皮与衣服,不再需求天然的畅旺毛发保暖,他们的畅旺玄色体毛在垂垂减少,淡薄的外甲壳消逝,身躯开端变得矗立,垂垂暴露乌黑皮肤。

美狄亚深呼吸,望着面前浩大的池沼玄色泥潭。

美狄亚当机立断,带着二十多人分开。

部落的懦夫们都大吃一惊。

此时现在。

精彩徇烂的乌鲁克王殿,那一名坐在王座之上,眼眸通俗无垠,手杵达摩克利斯之剑,俯览众生的巨大豪杰王。

他们开端从畅旺毛发的猿类,走向毛发稀少的亚人种,体型上,更加靠近粗暴强健健硕的西方人种。

“我们不也一样强大吗,为甚么,只要它们,具有一种奇特力量....”目光炽热的美狄亚,仿佛有一股知名的火把在她眼眸中燃烧,有一种可骇的动机在她心机中觉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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