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噬血刀,就具有这类奇特的属性,能够在击中目标后,接收目标身上的精血,转化成血煞之气。
我一一弯弓,将他们射倒在地上。
他们一轮箭雨射来,我当即挥脱手中的震天弓,将他们射来的箭一一挡落在地上。
两人落马,但第三人第四人,跟着战马的疾走,已经在数百米以外。
震天弓,一共有三支箭,莫非说,那噬血珠分裂成了三份,一支箭上一份?
想要暗害我?
是“噬血”的结果。
尸变以后,即便是夜色中,我仍然视如白天,将统统看得清清楚楚。
只是没想到,噬血刀的噬血力量,竟然通报到了震天箭的上面。
站在金兀术中间的快意真仙,猛地撑开一柄折扇,拦住我的金箭。
一种血煞的气味,从震天弓的上面,通报到我的身材里,被我接收。
“他的盔甲也在营帐中,快,大师用箭射死他!”
我昂首望去,顿时抽了口寒气!
此中一人喊道,然后聚合剩下的十几人,呈现在河边,对着我射出箭来。
我眯着眼睛,持续射箭。
连续射了十几箭,将那些偷袭者,放倒一半以后,他们才反应过来。
看来,不像是金兵。
正如我所料,这些人的箭囊中,每人也不过带了三四十支箭,约莫半个小时后,箭囊就已经空了。
噬血刀之以是叫噬血刀,就是因为刀柄末端,镶嵌了一颗噬血珠。
震天金箭搭配震天神弓后,穿金破甲,毫无任何难度,毫不是当初我利用浅显羽箭能比的。
噬血珠。
噬血刀除了噬血以外,之前另有一个特性:那就是收回刀气。
见到这个景象,我当即纵身一跃,跳入了河中,沉入水底。
我想着,从身后取下震天弓,搭上金箭,夜里看得清楚,一箭就射了畴昔,将此中一人,射穿了脑门。
擒贼先擒王!
说话的那人,恰是大金国的全军统帅金兀术。
如许的话,就会让箭雨不竭,让我底子抽不脱手来反击。
一箭,两箭。
很快,又有五人倒下,而别的的四人,已经翻身上马,拍马而去。
在尸力激起下,刀气顿时被收回,一刀斩到了冰河的大要上,斩出一道庞大的裂隙来。
而我因为吞食过避水珠的原因,在水下能够和鱼一样普通活动,并不会被水淹死。
不过嘛,我就不信,你们的箭无止无尽,等你们箭射完,我就反击。
眨眼的时候里,就射死了五人。
而现在,我面前的这颗小珠子,只要本来噬血珠的三分之一大小,如果不细看,底子就发明不了。
咦?
想必,就是在我刚才射箭击杀那些家伙的时候,这些金兵呈现了。
一时候,万箭齐发,箭如雨下!
我当即展开眼睛,站了起来。
一声轻响,快意真仙被我一箭射得连退三步,倒是拦住了金箭。
莫非因为百年的时候,这噬血刀的噬血气味,已经消逝了不成?
我抓起震天弓,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一箭对着金兀术射了出去。
“不好,他不在营帐里,在河中!大师快跑!”
河水顿时翻滚而出,游鱼四弹。
第1192章下河
还剩下八九人,见步地不对,发一声喊,调转头就跑。
金兀术神采变了变:“本王爱才,本来不想伤杨将军性命的。既然杨将军求死,那就怪不得本王了,筹办,放箭!”
“别跑!看,他的枪在这里,他没有兵器!”
看模样,噬血刀已经完整分裂,除了刀上的贪吃之魂消逝不见外,噬血珠也一分为三,此中的三分之一,就附在了这震天箭的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