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不念经书不修缘,不戒荤腥不入山[第1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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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畅了。

噗!

……

阿梨姗姗而来,在方才的追杀中,她竟然差点没跟上张九阳。

这场追杀破钞了他不小法力,飞剑之术亦耗损精力,若不是冲破了第二境,气力有了不小晋升,恐怕现在又要像前次一样晕倒了。

萧洒轻巧,好像神仙冯虚御风。

张九阳长出一口气,身子微微一踉跄,却又稳住了。

张九阳附耳畴昔,道:“甚么?痛快?”

一念及此,张九阳心中豁然开畅,道心透明,只觉豪情万丈,恨不能仰天长啸。

不知第几刀后,老狐狸已经气若游丝,口间断断续续,收回恍惚的声音。

方才没砍到,不免有些执念。

张九阳一刀堵截了它的喉管,笑声戛但是止。

刀下已是一摊烂肉。

不念佛籍不修缘,不戒荤腥不入山。

阿梨非常镇静地望着地上的血液,狐妖的血液有股腥臊味,很好辨认。

他真正神驰的,不是做一个吃斋念佛,避世修行的羽士,而是手提三尺剑,斩尽妖魔头。

它收回一声惨叫,双手想要掐动印诀,却被斩鬼剑直接刺穿手掌,钉在了一棵大树上。

贰心中嘲笑,给伱痛快了,谁让我痛快?

公然是妖物,心脏被洞穿还没有死?

“臭羽士,我要杀了你!!!”

那洞穿心脏的一剑,起码耗损了它二十年的修为。

阿梨提着两把滴血的粉色菜刀,瞪大双眼,虎视眈眈。

火线已经能瞥见那只断尾的老狐狸。

顷刻间,老狐狸的脑袋滚落下来,胯下更是鲜血飞溅。

把剑闲游尘凡过,天道不公我来还。

可见那狐妖固然受了重伤,却仍能把握妖风,速率不慢。

出城后,张九阳提剑而行,在郊野当中完整敞开了疾走,脚下好像生风,精纯的法力不竭灌输到双腿,刺激涌泉、太冲、太白、昆仑等首要穴位。

他似是发觉到了甚么,用脚踹了一下那狐妖的尸身,成果发明毛发和血肉敏捷腐臭成泥,只要一条火红的尾巴是真的。

“大姐姐,不要惊骇,等九哥和阿梨砍死那狐妖,你爹娘就能变返来啦~”

想起那個名为秀兰的无辜女人,那么纯真仁慈的孩子,为了救父母,竟甘心卖身到青楼里不竭接客,忍耐各种非人的折磨。

这是他第一境时从未感受过的状况,也唯有第二境的修为,才气支撑得起他如此奔行。

如果连一只小小的狐妖都砍不死,她将来还如何砍翻地府,大闹天宫?

张九阳摇点头。

羽士羽士,不就是替天行道之士吗?

它俄然调转了方向,朝着密林深处跑去。

“另有那对伉俪,他们就算变回了人,也将永久忍耐丧子之痛,或许这比杀了他们更好,哈哈哈——”

明天如果能让你逃了,我张九阳这辈子都不破身了!

对方驾着妖风,但速率越来越慢,当看到张九阳的身影时,更是面色大变,怨毒道:“臭羽士,你真要赶尽扑灭吗?”

阿梨赶紧乖乖递上。

“呸,还六十年苦修呢,六十刀都没挨过。”

但是没等它跑多久,便是一道剑鸣响起,雄浑苍劲,好像龙吟,赤芒如电光一闪。

张九阳刹时认识到了,狐妖一族最善于把戏,这老狐狸以断掉尾巴为代价,利诱了他和阿梨,竟然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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