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魔王与巡逻骑士[第1页/共2页]

“哦?”格林这一次,终究正眼打量起面前的金发大蜜斯。

约德城是一座宗教都会,比起种族差别改正视文明和信奉,以是很有一种“五十六个民族是一家”的偏向――只要信奉并遵循大地之母的教义,任何聪明种族都能在约德城中糊口以及事情。

豪格看向那两个坐在篝火中间的男女。

“但是你的家人并不在这里。”格林双手一摊,“就算我想找你们帮手,你也甚么都做不了。”

在看到格林以及那头倒在地上的绿龙尸身后,骑士们停下了马,并且敏捷翻身上马――这是一群骑马的重装步兵。

“龙晶吗?”格林看向绿龙的脑袋,“龙晶是在头骨当中吗?”

看到那头倒在地上的绿龙尸身,豪格感到非常不测。

“格里芬商会。我是格里芬商会的会长之女贝拉多娜,贝拉多娜・齐纳斯・格里芬。”金发大蜜斯对着格林微微哈腰,行了一礼,“强大的勇者,非常感激您救了我。如果您能够将我送回家的话,格里芬商会必有重谢。”

“你那边是上风。如果惊骇的话,就离远点吧。”

“我是约德城,奥尔雷骑士团少尉豪格。能奉告我这里产生了甚么事吗?”

“龙头直接砍下来带走就行了,龙筋……要如何搞?”格林不由地皱起了眉头。

本来格林觉得面前这个金毛就是一个被惯坏了的大蜜斯,没想到竟然能够说出如许的话。

“巨龙浑身是宝,没有任何一处不值钱,辨别只是代价的多寡罢了。”金发大蜜斯顿了顿,“龙皮是制作顶级邪术羊皮纸的贵重质料,有着极大的市场需求。绿龙的鳞片能够疏忽腐蚀,建形成邪术铠甲后,能够让穿戴者免疫强酸和腐蚀。但是……因为这头绿龙仅仅是一头青年龙罢了,就算建形成邪术铠甲,其防备力恐怕也很难让人对劲,同时强酸免疫也是一个非常奥妙的结果。独一的上风恐怕就在于龙鳞甲要比金属铠甲简便吧。”

“哦。”格林不置可否,“既然是你来自贩子家庭,那么你晓得龙的身上那些处所最值钱吗?”

超凡强者身上有着几近要化为本色的灵光。作为一个兽人中的虎人族,豪格对于本身的感知非常自傲。是以在豪格眼中,面前这两人都只是浅显人,他们不成能是杀死恶龙的人。

“当然!”金发大蜜斯举头挺胸道,“您但是我的拯救仇人!这点小事是应当的。”

篝火中间的金发大蜜斯眨了眨眼,看向格林地点的方向。因为巨龙的尸身挡住了视野,以是大蜜斯并没有看到格林发挥“炼金术”。

看了一眼放在篝火上的烤龙肉,豪格叮咛队员们待命,然后向那两小我走了畴昔。

让倦怠的战马歇息,此中为首的一名骑士向格林走了过来。

“是的。龙晶就在巨龙的脑袋内里。巨龙的脑袋是巨龙身上最值钱的部位。除了龙晶外,龙额位置的龙鳞是巨龙身上最大、最坚毅的一块龙鳞,能够用来制作邪术盾牌,而龙头骨本身也是保藏家们最喜好的保藏品。”金发大蜜斯侃侃而谈,仿佛对于这些东西非常体味,“除了巨龙的脑袋外,作为顶级弓弦质料的龙筋更是属于有市无价的珍品,其代价仅比龙晶略逊一筹……”

杀死这头恶龙的是谁?

在龙头中间比划了一会儿,格林转头对金发大蜜斯扣问道:“对了,金发,你方才为甚么没有说龙鳞?莫非除了额头上的那一块外,其他处所的龙鳞就不值钱了吗?”

“放心吧。我来牧场的事,商会里也是晓得的。估计商会的人很快就会赶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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