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99章 番外:白曦,再见情人泪(40)[第1页/共2页]

也不与大汉筹议,白瑾瑜猛地抓起狼崽,拔腿就跑。

虽说孩子们贪玩儿,将狼王的孩子抱返来了,但如许残害一条小生命,只怕不但不能逼祸,还会给驼队带来更多难难。

“混账!说这些没用的做甚?你觉得那狼王是你爹爹吗?还不从速把这个小孽畜丢进灭亡之海去?”

冷哥哥和三蜜斯想都没想,同时扑身挡住小狼崽。

把狼王的孩子抱来了,难怪驼队会被狼群围攻。

如果驼队都是成年男人,白瑾瑜或许会睁只眼闭只眼,反正谁作孽谁买单,他白瑾瑜还没有博爱到这类程度,去以卵击石地庇护一群惹怒狼群的人。

这一幕如此熟谙,竟像是当年在皇家打猎场被钱多和龙纤紫追逐至绝壁峭壁上的白瑾瑜和林若溪。

救。届时,我们便可趁机逃脱。或许……或许那样才有一条活路。”

低头看了眼怀里懵懵懂懂的小狼崽,白瑾瑜轻声嘀咕道:“你莫要怪我,我不伤你性命,只取一点你的血便可。当然,需求时,我为了保命害死了你,你也不要怪我。”

说完,他的手指在小狼崽腿上悄悄一划。

大汉气得浑身颤栗,指着冷哥哥,颤声问:“它是你们谁弄来的?”

然后,它环顾一圈世人,瞥见冷哥哥眼睛一亮,竟然一头扎进冷哥哥怀里,嘴里“呜呜”叫着,小脑袋密切地在冷哥哥的手背上蹭来蹭去,仿佛找到了娘亲似的。

狼崽还太小,看起来方才断奶的模样。大抵是在承担里闷得太久,乍一下被放出来,小狼崽非常欢畅,肉嘟嘟的小身子从承担里钻出来后,直接在地上打滚撒了个欢。

他的行动太快,一时候,谁也没反应过来。

而在大漠中行走的人都晓得,一旦身上感染了狼崽的气味,就会被狼群追踪,不死不休。眼下小狼崽如此靠近自家女儿,大汉惊得魂飞魄散,也顾不上吵架女儿,手里的鞭子劈脸便向狼崽抽了下来。

俩人忽视一眼,三蜜斯抢先道:“真的是我爹爹,那晚我去小解,在沙丘前面听到动静,便将沙丘刨开,最后就在洞里发明了小白。

如此一来,三蜜斯护住狼崽,冷哥哥,便护住了三蜜斯和狼崽两个。大汉手里的鞭子,便无情地落在了冷哥哥背上。

这类环境,小曦最好离得远点儿,免得白白陪着他断送狼口。

白瑾瑜已经在这片大漠中走了十几日了,可至今都没有走出大漠。

万一出不去,届时,这类抨击性极强的残暴植物,那些漏网的狼群,会不会不死不休地缠着驼队,将驼队追到天涯天涯呢?

大汉的体例不能说不可。

小白?

因为,这只狼崽通体乌黑,浑身没有一根杂毛,竟是比花世子叶枫送给宸儿的那只寒城白狼还要纯,一看就不是凡品。

“我!”冷哥哥和三蜜斯异口同声。

真是两个熊孩子!

公然,这么简朴卤莽的体例非常有效。

被大汉这么一说,统统的人都不吭声了。

题目是,水怪只是传说,到底有没有这个东西谁也不晓得。

小狼崽本来就在三蜜斯怀里,她护住狼崽天然比冷哥哥要便利,冷哥哥的行动便比她慢了半拍。

可这是一群白叟、女人和孩子,他不能见死不救。

三蜜斯的话差点没把大汉气死。

莫名其妙,他脑海里便闪现出小曦的身影。

就算有,狼会泅水, 多量量的狼群入水,水怪也不成能一下子把统统狼群吞噬。稍有不慎,就会有漏网之鱼。

白瑾瑜的轻功可谓天下第一,不过一眨眼,他已跑出去数百米。

爹爹,冷哥哥怕给我们驼队带来灾害,未曾伤害小白,也没有随便丢弃它。狼王,狼王应当不会要我们的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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