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七十四章:收尾[第1页/共2页]

“那从速走吧!”别的两小我不由催促道,并且大步朝着火线奔驰而去。

四周的兵士不由面色骇然,这较着是具烧焦了的尸身,只是方才大部分都藏在了灰尘底下,被他们一踩,全数露在地表了。

这些满剌军兵士固然杀过人,但毕竟没打仗过这么残暴的一幕,以是不免有些接管不了。

最前面阿谁英军兵士双手紧握手枪,眼睛不竭看着火线,“临时没发明环境!”

“猎鹰!第十个了,你说另有没有小老鼠了。”

“嗤!”又是一枪,击毙了一个流亡中的英军兵士,窥伺连第一偷袭小组在悄无声气中处理了这个方向统统的仇敌。

他不由将脚移开,只见脚底下是一块焦玄色泛着点深红色的‘物体’,小年青非常猎奇,不由得再踩了几脚,边上的兵士一看他这行动,也不由得踩了几脚。

氛围中还满盈着一股不着名的气味,有点像烤肉烧焦,又有点像木头燃烧,总之这类味道给人的感受就是特别不舒畅。

“欸!谨慎点!”爱德华瞥见这两莽撞的家伙,不由提示道,脸上更是无法。

当然是在扫尾,如果扫尾还要说几句‘必胜无敌’,那就真的搞笑了,做为中华一手培养的满剌群众军,他们有属于本身的傲气。

而在马来亚则分歧,东南亚处所的大部分匪贼都是遭到本地殖民地官员或者说权势逼迫过的,有部分乃至被殖民地官员、土著或者敌对华人权势弄得家破人亡。

这也是中华军的传统,毕竟从福建那会子,军队兵员一向都是以匪贼为主,这些人见过血,有更强的接管力。

也算是冯庸的黑科技吧!在他的指导下,初期的偷袭枪不但单有高倍对准镜,更装备了消音器,结果固然没有后代的那么好,但起码声音不会那么大了。

间隔英虎帐地三百米的丛林中。

最较着的代表人物就是吴子俊,于战役而言,他是个新兵蛋子,但就接管残暴场面而言,他绝对是适应力很强的一种,试问有甚么比百口死在自家面前更惨的呢?

“吱!”一名满剌军兵士俄然感受本身仿佛踩到了甚么东西,略微有点弹性,不由用力踩了下,顿时脚下传来一丝声音,固然小,但也传到了他耳朵里。

“砰!”一营阵地俄然传来一声枪响,整座英虎帐地四周八方俄然出现出一大片深绿色‘物体’。

“吉姆,前面有追兵吗?”爱德华一边不足光扫视着四周,一方面问道。

........

他们心中的恨远远超越了对未知事物的惊骇,这些人也是率先进入英虎帐地的。

当一营先头军队踏上英虎帐地的时候,兵士们看着近处那焦玄色的营地,不由愣了。

但是,胆小的人还是有很多的,毕竟满剌军不止招收身家明净的年青人,也招收本地匪贼,当然,都是没逼迫过华人的良性武装力量。

半个小时后,燃烧着的英虎帐地也差未几了,白磷燃烧弹固然结果激烈,燃烧效力也是杠杠的,但烧到没东西可烧的境地,很快就燃烧了。

剩下的兵士都有条不紊的进入英虎帐地,全部被烧焦的营地一片死寂,底子没有一个活口,这也就给他们的总攻带来了便当,不到非常钟,战役就已经结束了。

不过,如何着四小我也是一块的,总不成能看着这两家伙去找死吧!爱德华和吉姆也抓紧跟上了前面那两人。

共同着这片焦玄色的地盘,密布着的焦玄色尸身,让人非常压抑,就连天空都仿佛是焦玄色。

有了第一个,天然不缺第二个,随即在场很多兵士都吐了,满地肮脏呕吐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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