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感受气爆了,看着曹明涛小人得志的脸,我真的想把他打趴在地上用脸摩擦摩擦!

特别曹明涛这类奶油型的小鲜肉,长地是挺帅的,但要说获得杨总喜爱,那还差太远了。如果他真的主动勾引杨总,必定会碰钉子。

与其挑选人渣,我不如做一个傻逼。

面对我的顶撞,他更加活力,冷冷地说:“我最后说一次,把拖鞋给老子叼过来。”

只是我没有想到的是,在路上竟然碰到了刘晓,她和班上两个女生在逛街,我看到她的时候,她也看到我了,她较着有些镇静,看了我一眼,然后顿时又低下头去,很严峻的模样。

我直接说:“你没有脚?”

他用叼这个字,就是把我当作狗对待了。我内心也冒出一股气,这个该死的二世祖,真不把我当人对待了。

他们越走越远,我也听不到他们前面的话了,不过听到这里我也听出来了,很明显大哥约了杨总出来,他筹算让曹明涛来色诱杨总,从而攀上杨总这棵大树。

我悄悄地摇了点头,假装没有看到她们,回身往别的一个方向走去。

大哥立即盯着我,不悦地说:“林墨!你长这么大了,还这么不懂事?”

我假装没有听到,持续在阳台上手机,他又叫了一遍:“快点!”

趁大哥出来沐浴,曹明涛又说话了,以很趾高气扬的语气:“把拖鞋拿给我。”

用最快的速率停歇下来后,我说:“我本来在阳台听歌,涛哥让我给他拿拖鞋,我戴着耳机没闻声,他就活力了,过来骂我只是大哥养的一条狗。”

我回身走了,刘晓也没有叫住我,这恰是我想要的。

我把这些看在眼里,记在内心,等我今后逆袭了,我把这些十倍地还归去!

长痛不如短痛,刘晓是个不错的女生,我既然不喜好她,就没有需求和她持续含混下去,给她但愿。在大部分男生看来,我如许做很傻逼,像刘晓这类极品,宁肯杀错不能放过,归正只是高中的爱情,谁也没想今后要结婚,不玩白不玩。

为了大局着想,我忍了他这口气。

我的目光充满了煞气,冷冷地盯着他,气场非常强大,他猝然之下被我吓到了,整小我定在那边,不敢动了。

我昂首望了他一眼,做出含混的模样。

我握紧了拳头,死死地盯着他,我有绝对的掌控,像他这类娇生惯养,被酒色掏空了身子的公子哥,我两拳就能把他打趴下喊爷爷!

我还是没有回应他,直接戴上耳机。

那两个女生也看到我了,她们和刘晓的干系不错,顿时都愤激地盯着我。

只是他们的快意算盘打错了,颠末几次打仗,我深知杨总不是如许陋劣的人,她固然是去了几次御龙城,也让我陪了几次,但我感受的出来,她绝对不会等闲地被套路上!

我还没说话,曹明涛顿时就委曲地说:“舅,我看林墨仿佛不欢迎我啊,我只是让他帮我拿下拖鞋,他不乐意了,还想打我。”

公然,我就晓得他会偏袒曹明涛,在贰内心,我实在只是他养的一条狗罢了。

到了早晨,大哥带着曹明涛一起回家了,他一出去就大摇大摆地坐在沙发上,以号令的口气,对我指指导点的,让我给他斟茶倒水,那放肆的模样,非常地令人讨厌。

而大哥把这些看在眼里,他没有说半句,感觉这些都是理所当然的。

刚好这时候,沐浴的大哥出来了,他看到我们在对峙,顿时喝道:“你们这是干甚么?!”

“我探听到她去了几次御龙城,点了几次男公关,看模样她应当好这口。明涛,你长得漂亮,到时候见面表示好一点,争夺获得杨总喜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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