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孟夏纪第四[第1页/共3页]

四曰:达师之教也,使弟子安焉、乐焉、休焉、游焉、肃焉、严焉。此六者得於学,则邪辟之道塞矣,理义之术胜矣;此六者不得於学,则君不能令於臣,父不能令於子,师不能令於徒。人之情,不能乐其所不安,不能得於其所不乐。为之而乐矣,奚待贤者?虽不肖者犹若劝之。为之而苦矣,奚待不肖者?虽贤者犹不能久。反诸情面,则得以是劝学矣。子华子曰:“王者乐其以是王,亡者亦乐其以是亡,故烹兽不敷以尽兽,嗜其脯则几矣。”但是王者有嗜乎理义也,亡者亦有嗜乎暴慢也。所嗜分歧,故其祸福亦分歧。

诬徒

是月也,天子饮酎,用礼乐。

孟夏

不能教者:志气反面,弃取数变,固无恒心,若晏阴喜怒无处;言谈日易,以恣自行;失之在己,不肯自非,愎过自用,不成证移;见权亲势及有丰富者,非论其材,不察其行,驱而教之,阿而谄之,若恐弗及;弟子居处修洁,身状出伦,闻识疏达,就学敏疾,本业几终者,则从而抑之,难而悬之,妒而恶之;弟子去则冀终,居则不安,归则愧於父母兄弟,出则惭於知友邑里,此学者之所悲也,此师徒相与异心也。人之情,恶异於己者,此师徒相与造痛恨也。人之情,不能亲其所怨,不能誉其所恶,学业之败也,道术之废也,今后生矣。善教者则不然。视徒如己,反己以教,则得教之情矣。所加於人,必可行於己,若此则师徒同体。人之情,爱同於己者,誉同於己者,助同於己者,学业之章明也,道术之大行也,今后生矣。

君子之学也,说义必称师以论道,服从必极力以光亮。服从不极力,命之曰背;说义不称师,命之曰叛。叛变之人,贤主弗内之於朝,君子不与交友。故教也者,义之大者也;学也者,知之盛者也。义之大者,莫大於利人,利人莫大於教;知之盛者,莫大於成身,成身莫大於学。身成则为人子弗使而孝矣,为人臣弗令而忠矣,为人君弗强而平矣,有局势可觉得天下正矣。故子贡问孔子曰:“后代将何故称夫子?”孔子曰:“吾何足以称哉?勿已者,则好学而不厌,好教而不倦,其惟此邪!”天子入太学祭先圣,则齿尝为师者弗臣,以是见敬学与尊师也。

是月也,天子始絺。命野虞出行田原,劳农劝民,无或失时;命司徒循行县鄙,命农勉作,无伏于都。

是月也,聚蓄百药,糜草死,麦秋至。断薄刑,决小罪,出轻系。蚕事既毕,后妃献茧,乃收茧税,以桑为均,贵贱少长如一,以给郊庙之祭服。

无丑不能,无恶不知。丑不能,恶不知,病矣。不丑不能,不恶不知,尚矣。虽桀、纣犹有可畏可取者,而况於贤者乎?

凡说者,兑之也,非说之也。当代之说者,多弗能兑,而反说之。夫弗能兑而反说,是拯溺而硾之以石也,是救病而饮之以堇也。使世益乱、不肖主重惑者,今后生矣。故为师之务,在於胜理,在於行义。理胜义立则位尊矣,王公大人弗敢骄也,上至於天子,朝之而不惭。凡遇合也,合不成必。遗理释义,以要不成必,而欲人之尊之也,不亦难乎?故师必胜理行义然后尊。

劝学

物固莫不有长,莫不有短。人亦然。故善学者,假人之长以补其短。故假人者遂有天下。

一曰:孟夏之月,日在毕,昏翼中,旦婺女中。其日丙丁,其帝炎帝,其神回禄,其虫羽,其音徵,律中仲吕,其数七,其性礼,其事视,其味苦,其臭焦,其祀灶,祭先肺。蝼蝈鸣,丘蚓出,王菩生,苦菜秀。天子居明堂左个,乘朱辂,驾赤骝,载赤旗,衣赤衣,服赤玉,食菽与鸡,其器高以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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