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1章干饭人干饭魂[第1页/共2页]

多点零件,也不能证明他们就是男人了,他们都是披着人皮的恶鬼,做了那么多伤天害理的事。

那些因为时空转换而带来的心机疾病,就在现在熔化在她傻乎乎的话语里了。

婵夏撇嘴,啥玩意啊,小抠!吃点鸡肉还抠抠搜搜的,内心好气,眼里都冒火――火?

“那你现在还想吗?我陪你归去啊,吃不吃炸串不首要,首要的是陪你啊。”

于瑾看着她,俄然就笑了。

彩凝正想着,就见于瑾摊开手,甚么都没说,婵夏敏捷的递上一双长竹筷,便利他在油锅中搅动。

“记下了吗?”

督主带着夏女人查验时,也是他在说,她记录,时不时还要诡异的交换几句。

这是个啥玩意呢...

“咖喱、十三香、辣椒末、糖、盐...”于瑾将统统调料放在盘子里,转头问奋笔疾书的婵夏。

平时吃一碗小米粥都磨磨唧唧的男人,竟然吃出了不输给婵夏的速率,婵夏情急之下用手掰他的嘴,却被他咬了一小口。

食材丰富,有肉有蔬菜,固然没有体例跟宿世一模一样,但也算是有那感受了。

宿世这么想,此生还是这么想。

这类诡异的默契已经可骇如此到了督主一抬手,婵夏就晓得他要甚么型号的解剖刀。

固然这俩人共同实在是默契,但...

“现在不想了。”

但是此生还是头一回。

“按着我故乡的民风,我们必必要,约会。”

能让吃货把吃排在他前面,这丫头还真是喜好他呢,于瑾伸手揉揉她的头发。

“我宿世也问过你...他,这个题目啊。”她俄然想到了。

于瑾分批次把串放在油锅里,婵夏在边上尽力记录。

她始终以为,于瑾说的回不去,指的是身材入宫前。

这感受似曾了解,像是他吻她时的感受,但比阿谁还多了层感受,就感觉内心像是藏了一个宝贝,她心好满,想拿出来给全天下夸耀,又感受本身瘠薄的词汇描述不出这万分之一的甜美。

吃货的直觉奉告婵夏,再磨叽一会,凉了就不好吃了。

“你这好人,这个长条的裹着粉的鸡肉叫甚么?”

彩凝冷静路过,欲言又止。

“走。”

“巨无霸鸡柳。”他特地靠近一点,让她看他吃的多高兴。

“为啥啊?”炸串都这么好吃,小吃必定不止一样,那么多美食怎好孤负――当然,陪他才是重点。

“恩,刚开端会很想故乡的统统。”

婵夏很热情地转头,就见着一道烟似的彩凝,头也不回。

“他对我说,他再也回不去了――实在,你想开点啊,美人在骨不在皮,男人在办事为人,不再――那啥,桃花杀手案里那几个男人,死了的,没死的,有大的,也有小的,那又如何?”

婵夏忙点头,很当真地答复:“那我们约吧。我挺喜好你的。”

“恩,你说的对。”

“啊,鸡爪竟然能够炸起皮?快,给我们彩凝安排上!”

“快点嘛,我好想吃啊,太香了――你看,彩凝围着我们,已经要馋哭了!”婵夏被这从未见过的美食所利诱了。

的确是很朴拙了。

“我想吃的!我一看就晓得是它好吃的!”她气的腮帮子都鼓起来了。

“真的?!”婵夏顿时挺直腰杆,“我感觉我已经能够了。”

“这个小吃的灵魂,就是这蘸料,比例略微错一点,味道就不对了。”

全都城,风景最好的处所,莫过于厂卫的刑楼楼顶。

彩凝呵呵脸,她这不是馋的,是吓的,感谢。

“因为,我现在有你了。”男人很当真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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