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8.第728章 这个天葬师很帅气(1)[第1页/共1页]

法医和天葬师都是一样被人敬而远之的,却没有天葬师的那种崇高的光环,是以,会被天葬师更加的憋屈,会被俗气的人用成见的目光来对待。

她看着普斯爷爷刀法利落地把那尸身的骨头剔出来,扔给秃鹰吃。

是以,在人们的心目中,天葬师兼有天使和幽灵的两重身份。

麦小麦并不被秃鹰吃骸骨所吸引,她更大的重视力在于普斯爷爷那砍剔骨肉的刀法。

麦小麦跟着他出去,来到一个小山顶上。

一方面,他们直接的把人从人间度入天国或者转生之途,具有凡人所没有的力量。他们所处置的事情崇高性和具有特别法力让人称奇和畏敬。

看清楚普斯爷爷的侧面,麦小麦发明他最多也只是四十多岁罢了,人长得还相称的帅,超越一米九的颀长健硕的身材,棕麦色的肌肤,非常的细致光芒,五官极其立体感,和希腊出土的雕像普通,那双像年青人一样敞亮的棕色瞳眸,和庙里佛像一样,泛着让民气安静和打动的悲天悯人。

她吓得刚想逃窜,听到普斯如此的说,也就止住了脚步。

普斯爷爷停止了一个比较独特的祷告礼节,站了起家,看向普斯和麦小麦这边。

“我爷爷是天葬师。”

如果不是碰到乔楚天,麦小麦能够现在都还在不竭的被相亲被嫌弃当中。

对于天葬师,她还是能了解的。

麦小麦在大学的时候,教员就奉告过他们天葬师和法医之间的类似之处。

另一方面,天葬师的职业特别性又常令人对他们抱有成见,人们平时对他们敬而远之,视若幽灵,嫌弃他们整天和死尸打交道,糊口上不喜好和他们在一起。

鹫鹰把被天葬师剁碎的尸身吃后,飞上天空,就以为死者灵魂干净,能够顺利的升天。

很快,秃鹰把白布上的尸身吃得一干二净,然后满足地飞分开去。

毛骨刹时悚然,背脊发寒……

真是相称的完美。

在她眼里,那刀法就仿佛艺术演出一样,让她赏识和沉迷。

秃鹰更喜好吃的是肉,如果肉和骨一起扔的话,它们能够就只会把肉吃光,然后剩下骨头。

也因为这个原因,没有人敢获咎天葬师,对他们尊敬有加,怕的就是本身身后,被隔绝了灵魂上升到天国的门路。

***

在中原的藏族,也有天葬的风俗,就是人归天后,尸身让天物吃,这天物普通就是鹫鹰。

***

以是,他们很难被家人朋友领受,想要结婚,都有必然的困难。

山顶上飞旋着很多秃鹰。

麦小麦瞥见他部下那被切割的东西,竟然是一具被放在白布上人的尸身……

莫非碰到了杀人狂魔?

人们对于天葬师这个职业的评价是相称庞大的。

它们围聚之下,蹲着一个身穿戴红色麻织衣的男人,手里正拿着一把近似大砍刀的刀,砍切着一样东西。

而卖力剁碎尸身的,则是天葬师。

死者的尸身不被吃光的话,就代表罪孽深重,灵魂没法飞天。

以是,有经历的天葬师,都是先给骨头秃鹰吃的,然后再给肉,这模样普通都能够吃得一干二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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