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点是一家酒吧的包厢。

罗丝想,或许本身的本质就是个陋劣随便的女人吧。

“谢同你能够啊,才刚分离就找了个这么标致的新女友,比本来的阿谁文薇可标致多了!”

一个穿戴很嘻哈,戴着棒球帽,纹着大花臂的男人站了起来,精确说应当是男孩,他看起来白白嫩嫩的,顶多二十出头。

谢同手不循分的搭上了她的肩,人也一点点靠近,眼看就要亲上她的脸颊,就看她身子往前一倾,拿起桌上的红酒倒上了一杯,灵巧的递给了身边的人:“阿同,你最爱喝的~”

罗丝内心翻了无数个明白眼,把他骂了好一阵,羞怯的掩面笑着,说:“俗话说,女追男隔层纱,可我追我们阿同,真是像隔了座山一样,也不晓得我是那里不好,他当初还老躲着我……”说着就隐了笑意,委曲的看着身边的人。

其他三个男人也都是如狼似虎的紧盯着罗丝,恨不得要将她看破出洞穴。

“那可不,我们杉杉这么美,又这么乖~”

身边的谢同看到两人出去,直接站了起来,戾气很重,其他的几个男人也都紧随厥后顺次站了起来。

舞池拥堵不堪,氛围中汗味,烟味与劣质的香水味混乱交叉着,俗气的Dj音乐配着五光十色的灯光一起吼怒着,男男女女们也都猖獗的呼啸着,扭动着,不晓得的,恐怕还觉得在茬架呢。

冯哲穿戴休闲的T恤牛仔,身边跟着个一头黑长直的女孩,穿戴条短款的红色连衣裙,看起来文文悄悄的。

和林木森产生过干系后,每次沐浴罗丝都要关上灯,因为看着浑身他留下的吻痕,脑袋就会想起那晚两人猖獗的活动,心脏不循分的像是冲要出胸腔。

她加快脚步,踩着五厘米的银色高跟鞋,直接奔着302号包厢去,一起上很多人与她搭讪,都被她一个白眼给撅了。

冯哲?

花臂男谢同底气实足的一脸高傲:“她整天对我死缠烂打的,我分歧意都不可。”

罗丝连他的名字都不晓得,只好叫他敬爱的:“感谢敬爱的~”

其他的男人看她这么楚楚动听的模样,早就腹诽了谢同N遍,这么好的女人还往外推,真特么的混蛋不识好歹。

罗丝温馨的靠在沙发上,还给本身斟了点小酒,典范的看热烈的心态,在赶上冯哲的目光时,还特地给了他一个白眼加鬼脸。

“嗨~我是罗衫。”

她碰到一些看起就没好感的人时,就会说本身叫罗衫,比如面前这些人。碰到第一眼看起还不错的人,就会照实说出本身姓名,比如丁以嵘。

“宝贝儿,快过来。”花臂男朝罗丝伸脱手,让她牵着:“明天真标致~”

罗丝内心已有了底,本来是那混小子横刀夺爱,抢了别人女朋友啊!

罗丝听谢同一说,莫名的严峻起来,他口中的冯哲该不会是那混小子吧,不至于这么巧吧,应当是同名同姓吧。

可就在短短几日内,她没了初吻,紧接着也没了第一次,她守了二十多年的“贞操”就这么随易的献给了别人,还是两个分歧的男人。

已是早晨九点多,罗丝找到了那人所说的清雨酒吧,名字听起来倒是文艺清爽,可一出来才晓得反差有多大,的确能够用乌烟瘴气来描述。

“冯哲那小子如何还不来?”

罗丝在外留步看了一番,内里的沙发上坐了有四五个男人,而女人只要一个,她就是即将出来的第二个。

有好戏看喽!

她并未见过那位请她的男人长甚么样,以是并不晓得在坐的几位中哪位才是,就媚眼如丝的笑着把统统人都瞧上了一遍,抬起纤纤软指撩了下如墨的卷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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