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 往事 第三百七十四章 进攻开始[第1页/共3页]

车子开端沿着山道上行,顺着路拐了几个弯,火线呈现了一道小坡,“好了,就停在那儿吧。”老鹰伸手拍了拍司机的肩膀,指了指小坡前面的路边,那边恰是几天前和坤哥一行人来的时候,坤哥他们泊车的处所。从那边爬上小山坡,就能居高临下看到那处别墅。

视野在围墙下扫了一遍又一遍,奇特,找来找去只要这么一个枪手,莫非银翼枪手的暗藏程度已经登峰造极,藏得连本身都发明不了蛛丝马迹吗?在一转念,又想到这里毕竟只是别墅核心,如果在墙内安排重兵,在内里摆设一个暗哨就充足了,毕竟别墅四周都有围墙,如果每侧安排两人,那就要八人,银翼就算气力再薄弱,一下子找出八个练习有素的偷袭手,恐怕也不轻易吧。

看着出租车红色的尾灯渐行渐远,终究消逝在视野当中,老鹰深吸一口气,回身上了山坡,三步并做两部冲到山包顶端,找了一丛灌木,藏身厥后,悄悄看着面前山坡下那座熟谙的修建。

阿天明显也认识到了这个题目,神采越来越丢脸,如果银翼的人看到本身和老鹰在一起,那本身就完了。想到这儿,他不由把身子用力往下出溜着,恨不得钻到后座上面。

偷袭手最大的威胁就在于假装,而最大的缺点一样在于假装。身为一个偷袭手,如果在发明仇敌之前被仇敌看破了假装,那就离死期不远了。现在,那稳稳躲藏于夜色当中的枪手,在老鹰眼中,底子就是一个死人。要绕过他的视野摸到他的身后突施杀招,绝对轻而易举。

“别呀,”冷冰冰的三个字让阿天如坠冰窖,“刚才您不是已经同意放我走了吗?”

出租车司机应了一声,将车子停在山坡下,老鹰摸出阿天的钱包,顺手递给阿天,说道:“物归原主,我下车了。”说着推开车门钻了出去,阿天忙不迭将车门关上,连声说道:“快走快走。”出租车司机从后视镜里看了一眼一脸焦心的阿天,固然心中暗自迷惑,但脚下还是一脚油门,车子调了个头,向山下开去。

本来停在别墅车道上那辆装着尸身的面包车早已不见踪迹,现在停在车道上的,是两辆玄色的福特猛禽,高大的车头顶端装着明晃晃的车载射灯,将四周照得一片雪亮。别墅院内也是灯火透明,灯光中影影绰绰到处都是人影,一派防备森严的气象。

完了完了,阿天在心中悄悄叫苦,改主张,这三个字内里学问可大了,是要持续节制本身一段时候再放,还是干脆不筹算留本身活命,这两样内里,辨别可太大了。

“别发楞,快走。”老鹰拽了一把有些发楞的阿天,沿着大道,向后巷相反的方向快步前行,阿天打起精力,紧紧跟上。对啊,有甚么可发楞的,到了这个境地,已经算是出险了。

出租车在闹市中穿越,街上的行人车辆垂垂希少起来,香港山顶虽说有几个闻名旅游景点,但毕竟不是像铜锣湾一样的贸易地段,人流本来就不麋集。加上现在已是靠近半夜的时段,显得更是冷僻。

既然只要一个枪手,接下来就轻易的多了。老鹰沿着山道持续东行,走出枪手视野以外便折了返来,蹑手蹑脚没入树丛当中,从枪手的身后缓缓向枪手逼近,一边走一边摸出从阿天那边缉获的瑞士军刀,悄悄拉出短短的刀刃。红色的瑞士军刀虽说称呼中有军刀二字,却不是能用于疆场白刃搏斗的军刀,那只不过是带着各种小东西的组合东西刀罢了。不过放在老鹰手中,即便刀刃只要不到十公分,也足以成为凶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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