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格雷戈里[第1页/共3页]

“要甚么房间?劣等、中等还是上等?”老头展开惺忪的睡眼看着罗纳德,打了一个哈欠。

走到城门口,两排一共六个兵士举头站立,手中握着约莫2米长的长矛,腰间配着双手长剑,身上披着半身的锁链甲,胸前佩带着一个遨游雄鹰的徽章。

以是,格雷戈里内长年占有着大量的佣兵和佣兵团。

罗纳德一言不发,独自走了出来。

“出来吧,这段时候别找费事,格雷戈里这段时候可不平稳。”兵士看了一眼银币的成色,对劲的点点头。

“早餐有浓汤和面包,对了,另有一些角菜。”

少年还是是拘束的很。

雨水终究停了,罗纳德冒着大雨走了一夜,跟着夜色加深,田野能够说是乌黑一片,伸手不见五指。

“你真的不记得?”阿谁留着络腮胡的兵士看了他一眼,用无所谓的语气反问道。

一个留着络腮胡的兵士抬手拦下了罗纳德问道。

走出来打量了一下,床单洁白,洁净,铺得整整齐齐的,固然昨夜下了一早晨的暴雨,但是床单却涓滴没有潮湿的陈迹。

“真的不记得,他背上的双手大剑这么显眼,我如果见过的话必定有印象的。”

待到天气微亮的时候,罗纳德的视野中终究呈现了一个完整由石头砌成的小镇城墙!

站在窗口,内里传来叮叮铛铛的打铁声……这间房刚好和路劈面的铁匠铺的正劈面。

门口阿谁看起来十四五岁的小厮快步跑了过来,内疚一笑,站在罗纳德中间微微躬身,态度恭敬。

罗纳德直接取出了一枚银币放在柜台上:“这个够住多久?”

格雷戈里是洛蒙斯公国南边边疆的一个小镇,因为邻近迷雾丛林具有必然的地理上风,但团体来讲还是一个偏僻地带的小镇,繁华程度和那些王国核亲信地的城镇完整没得比。

归正罗纳德刚来这个天下,对很多事情都还一无所知,倒不如在个城镇多歇息几天,也能够趁机多体味一些所需求的知识。

这些商会每来往一次变会运送大量的货色,而沿途有会颠末很多的山川地带,沿途但是有很多的盗贼、劫匪占有。

罗纳德的打扮如何也和军官扯不上干系,那明显就是佣兵了。

身边的兵士竖起了拇指,佩服的说道。

出于某种说不出的,仿佛是想要体验异天下本地糊口的设法,罗纳德抬起了脚步朝着旅店内走去。

“站住,干甚么的?”

而在旅店的正劈面,一间铁匠铺也早已经开门做起了买卖,敞开的大门内,传来了铁锤捶打时的‘叮叮铛铛’的清脆声响。

“一个银币!”兵士说道。

常日里各个商会的车队来往不断,特别是每年春季末和夏季初的两个时候段,恰是各个商会大肆收买毛皮的黄金时候。

以是大部分的佣兵脾气都不如何好,平凡人可不肯意等闲的获咎他们,就算不会被杀那么可骇,但是被揍一顿也是没处所说理去。

看着这些人或是志对劲满,或是迷含混糊,乃至是撑着宿醉未醒的身材从一栋栋房屋内走出来,罗纳德第一次有了真正的来到异界的感到。

幸亏四周没有甚么野兽,罗纳德便一向冒雨前行,沿着不晓得被行人和马匹踩踏了多少年所构成的巷子一向走去。

取出一枚银币,直接丢给了少年:“有多的你就留着吧。”

“都有甚么?”

当罗纳德进城以后,中间的兵士低声问道:“队长,格雷戈里只要那几支打猎队,我如何不记得有这么一小我?”

不过旅店门口正在洒水的年青小厮却仿佛已经风俗了这统统,涓滴没有暴露不满的神采,仿佛统统都是如此的理所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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