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要持续长,才够我这只手握。”

声音明朗,低醇磁性,如天籁之音,动听到能够让人耳朵有身。

看着她又羞又恼的模样,景煊感觉非常敬爱。

没一会儿,只见唐槐抱了两只小狗狗出来了。

衬衫西装从这个年代,一刮风行到二十一世纪。

她看着面前的手,没好气地问:“干吗?”

是的,他现在就是她的王子,他是随她脚步而来的。

俄然抬起一只手掌到她面前,她智商降落了好吗?

并且,人家的手指,真的很长。

唐槐脸微微而红,神情娇涩,但嘴唇扬起的弧度,不难让人看出,她笑得很甜美。

他就像从画里雾中来,奥秘,漂亮。

触感很好,摸下去,像抚着珍品希少的丝绸。

唐槐听到这笑声,应当是被景煊的好表情传染。

“景煊哥,你好帅啊。”她笑道。

景煊返来了,他也不美意义,叫唐槐看医科书甚么的。

那一片的肌肤白净非常,她的脖子很完美,像天鹅颈。

怕他越说超出度,唐槐加快脚步往前走:“我不睬你了!”

奸碟殛毙?

麻蛋!

“嗯,我看到了。”

不存在的。

他脱下了戎服,换上一件红色衬衫,玄色西装。

唐槐高低打量他:“现在都风行衬衫西装了?”

唐槐羞地从速前后都看了一眼,还好还好,这时候人少,没人在周遭百米内。

景煊扬唇:“长大很多。”

杨经海坐不住,吃过晚餐,早早就去店里帮手了。

“哦?是吗?”景煊眼波一动:“我的手指长吗?”

大抵半个小时,景煊来了。

唐槐没好气地看着他的手掌,手指骨节清楚,掌心和指腹,因为长年握枪,磨练出一层薄薄的茧。

吃过饭后,景煊归去洗了个澡。

“我带上快意和吉利。”说着,唐槐返回屋子。

唐槐坐在院子里,等他一起去餐饮店。

仿佛踩着光彩,来驱逐她的白马王子。

“快意吉利?”景煊挑眉,快意吉利是甚么?

“皮肤越来越细致。”弹了一下唐槐的脸,发明她皮肤弹性很好,忍不住摸了一下。

学习要的,爱情也要的。

“你是猴子吗?你是大猩猩吗?你是透露狂吗?”唐槐翻白眼,还想啥都不穿?

洗了头发,乌黑的头发超脱发亮,都能够去拍一支洗发水告白了。

嗯,比霸道总裁还霸道总裁。

这层茧,让他本就都雅的手,添了几分野性,如许看着他的手掌,强而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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