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拾掇一下自己[第1页/共1页]

身处草原上的人,都比较会吃羊肉,煮如许的羊骨头,要在快煮好时再放盐,吃起来口感才会更鲜、更嫩。

自从退学后,在家里干活时,萧婉都是穿的之前穿破然后打了补丁的那些衣服。

见刚子和强子的棉鞋有些处所已经磨破,暴露了内里的棉花,就又拿针线,帮他们都缝了起来。

而两件上衣也一样是为了可套在棉袄的内里穿,做的肥肥大大,最为令人受不了的是,条绒的那件上衣的前襟处,还加了两道绿色的润色芽边。

两件上衣,一件是酒红色条绒的面料;另有一件是天蓝色粗布的面料。

想着忙完这几天,要给家里的每小我都做双棉鞋才行。任彩月家里家外的实在是太忙,底子没有做这些针线活的时候。

做完这些,回了屋,把统统洗洁净在火炕上烘干了的褥单、枕套甚么的全数缝好。

……

为了能套到厚厚的棉裤内里,两条裤子都做得腰宽腿肥,毫无半分的裤型可言。

两条裤子,一条是玄色的条绒面料;另一条是灰色的的卡面料。

萧婉从秋到春,也就有那么两套的衣服,还是在上学的时候,任彩月亲手给她做的。

“啊?哦……”强子缩了缩脖子,钻到了萧婉的身后。自明天起,强子感觉之前一向对本身不睬不睬的姐姐,俄然变得特别的好,让本身特别的想和她靠近。

让一向跟在本身屁股前面转来转去的强子到内里抱来了两棵粗大的树枝,将火架了起来。

萧婉是属于那种手比较巧的人,针线活比普通年纪比她大的人都要好上很多。

将这两套衣服全数铺平,摆放在炕上,萧婉细细的想了一下,决定要脱手改革一番。

毕竟还是个才只要十岁的孩子,关于所谓丧失一词对于这个家的首要性还没有更深一些的体味,也重视不到任彩月在看着这堆羊肉时的那心疼和难过的神采。

“妈,明天我们就是不是就能吃羊肉了?”强子在说这句话时,还不自发的咽了一下口水。

这两只羊真的很肥硕,光是剔出来的肉,目测就能有一百二十斤摆布。

一想到两次见到阿谁男人,本身都是一副破衣烂衫、灰头土脸的模样……萧婉就想捂脸。

“强子……”刚子看了看任彩月,喊了一声强子。

固然自小这个家里最好的吃穿根基上都是先紧着本身,但不消翻找,萧婉本身也能记得清楚,本身没甚么像样的衣服。

这标准的红配绿……

毕竟前提在那边摆着,特别是自萧义受伤卧床后,百口近一年都没有人做过新衣服。

“噢!太好了……太好了……明天能够有肉吃喽!”强子一听就蹦了起来。

固然这几个种类在现在这个乡村来讲,已经算是比较上好的面料。但款式……让重生返来的萧婉来看,实在是过分于差能人意。

再加上糊口在这个闭塞又偏僻的处所,只要能有衣服裹体御寒,统统人也就失了对于“美”这个字的观点。

十四号这天吃过早餐清算好屋子后,萧婉就将昨晚剔出来的一整只带肉的羊骨扔到了柴锅里,加下水,切了些葱、姜放在内里,就盖上了锅盖。

“刚子和强子这几天都辛苦了,明天姐给你们煮羊骨头吃。”萧婉看了看任彩月,对刚子和强子说道。

做完这统统的统统,萧婉开端筹办要好好的拾掇一下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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