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很高兴本身活着,活着,能够碰到易简,活着,真好。

他到了一座新的都会,没有畴昔影子的新都会。在这座都会里,他开端悲观的治病,主动的活着。

他的生命仿佛只剩下一件事:如何将杀人,最快最狠最稳的体例杀人,酿本钱能。

他还是一言未发,留给那男人的,是他分开的背影。

他到底是做了甚么,错在了那里,让本身,变成了杂种?

他还记得当时他听到这两句话时,内心的寒意和脸上的嘲笑。

杀人吗?又有何妨?

再厥后,他碰到了易简,让他第一感遭到了活着的贵重的易简,让他第一次对本身的母亲有了感激的易简。

他晓得了她是名不正言不顺的存在,而就算如此,她,却也还生下了他。

他有了普通的事情,和性命和刀枪无关的事情。他很喜好这份事情,如许的糊口,让他感觉活着,也没有甚么不好。

“保重吗?呵呵。”

他晓得他是有效处的。他接管各式练习,因为有一天,他会成为最短长的杀人器具。

易简就是他的阳光与氛围,她让统统变得有了活力,有了意义。

他的存在不再是问“为甚么是我?”,“我到底做错了甚么”的纠结的过程,而是对“我活着”的必定和对峙。

不管他另有多少时候,他想一小我糊口。

而他不幸又可悲的妈妈用最无私和断交的体例,灭亡,回怼了畴昔。

他猜,他的分开,这,也是那男人期盼的吧?

他没有说再见,那男人却说了“保重”。

他有了易简,他的易简,让他找到了但愿和糊口下去的勇气的易简,他深爱着的易简。

他到底还是“二少爷”,不是“大少爷”。天晓得那男人到底有多少个他一样的“二少爷”们。

但是若他不是杂种,为甚么阿谁他唤作爸爸的人向来都不正眼看他?可他就算是杂种,这罪名,真的和他有关吗?

接他来这大屋子的阿谁叔叔让他叫他爸爸,他也是有过妈妈的,他,如何是杂种?

那男人承诺了他的要求,给了他平生都用不尽的钱,让他走了。

练习吗?那就来吧。

二十岁那年,他被奉告他有白血病,他第一次瞥见阿谁他唤作父亲的人正眼看他,而他也第一次求他一件事情,他想本身过。

再大一些,姜文哲从阿谁一向让他遍体鳞伤的男孩子口中晓得,他是“贱人”生的孩子,他是“杂种”。

她让他成为她粉碎别人家庭的证据,让他顶着私生子的骂名度日,让他固然有父亲,却向来没有体味过父爱,固然有母亲,却向来不晓得母爱为何物的没人要的孩子。

他不需求住在城堡里,他本身,便是本身的城堡。

再厥后,他便不再想阿谁他唤作妈妈的,影象中尽是是血的女人。

阿谁他唤作父亲的人,不差他一个。

他本身晓得要保重,不消别人教。

那日用那种毁天灭地的体例分开本身的阿谁不称职的妈妈,临走时,他说的,就是这两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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